特殊時期應該發放底薪嗎?

吆喝這小五兒


對於中小企業面對疫情,工人底薪是一巨大的考驗,怎麼樣面對主要還是要考慮政府政策方面,還有工人合同,如果沒有以上兩種我建議每月分別補助不同階層底薪的一半,維持工人關係。個人建議僅供參考。


xiao柒i


從企業的長遠發展來看應該發放底薪,所謂底薪是對每個員工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保障,國家根據各地的生活水平確定了每個城市的最低薪資,也是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個人。

企業應對風險的能力對於一個企業存亡有很大的關係,俗話說“十個創業九個死”,開公司確實是不容易的,需要承受各種各樣的風險,我們身邊的事物都是不斷變化的,再好的預言家也無法確保明天的樣子,特殊時期企業是很難,但這也是要遇到風險點千萬分之一,未雨綢繆,建設好應急方案,比如預留特殊時期備用金等等。

個人認為一個企業要想長久發展,最重要的是企業文化,收住的應該是人心。水可載舟,亦可覆舟,特殊時期一個公司好壞與否就顯現了。這幾天企業倒閉的,裁員,逼迫員工請辭的新聞比比皆是,但不能公司效益好了,老闆往腰包揣,公司遇到困難就去辭掉員工,於情於理都沒有這麼做的,有肉大家吃,有困難了保住大家的基本利益,大家才能與你同舟共濟,把企業當成自己家,主動為企業分擔肩上的擔子,在以後工作中也會更用心,更賣力,生而為人,為了生活大家都很難,只有留住員工,留住人才,度過寒冬,企業才會春暖花開,就像當年經濟危機的三一重工,裁員大潮非但沒縮減人員,卻給員工漲工資,贏得了人心,贏得了市場。


lcold先生


特殊時期的特殊工資發放情況,各省不同。



無聊阿航


老闆與員工本就立場不同,作為老闆,在這個特殊時期,損失一定不少,所以自然不願意給這個時期沒有創造價值的員工開工資。而作為員工的我們也是更難,雖無收入,但一樣花銷也不會少。所以這個時期,大家憑心而論吧。給我們發工資的老闆,我們感恩。不給發的我們理解。除此之外,我們別無他法,作為員工的我們又能怎麼辦呢?


用戶明靚


個人不是很建議在此特殊時期發底薪,不過倒是可以考慮以特殊津貼的形式適度給點補足,畢竟疫情面前人人平等。當然,條件相對優勢的公司也可考慮以薪抵股,這樣也或者令部分員工有以司為家的主人公精神。換句話說,都主人公了,共患難是應該的[微笑]



孚恩說


支持,

但其實更應該的是老闆與員工換位思考

老闆理解員工的難處,房貸車貸生活……

員工理解老闆的難處,租金、工資、訂單,貨款……

企業活下去才能繼續給你發工資,員工不離不棄企業才能活下去



superwyz


對正常用人單位而言,這種發底薪應該的。

特殊時期有長短,企業能力有大小,老闆意志很重要,有法制有維權,統籌量力盡力而為,鼎力擔當。

目前戰疫不會長久,一般用人單位,用得起便養起。

你若養人一時,何愁難應急需。

你惹給人保底,人必助你奮起!

2020.2.16浴陽軒隨筆





人民詩界


正常來說,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受疫情影響企業停產停工的,員工不上班的,如果停工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正常發放工資,超過一個支付週期的,發放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即使停薪,我們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公司和老闆在疫情這段時間也沒辦法產生任何的利潤空間,而且還要承擔日常開支,互相理解,互相體諒,疫情一過,什麼都會好起來的。



雨尾聲


應該,基本保障。尤其是社保不僅這時候不該收,還應該給補貼,失業保險出,也可以減少企業負擔。社保和企業各半支付底薪


不一樣的孫悟空


關於這個領域有三個層面去作答。第一法律層面。從法律的層面來說的話,在用工單位沒有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必須給勞動者發工資。第二,從經濟上的考量。現在屬於特殊時期,多私營企業主面臨很多經濟上的壓力,為了讓很多的私營企業,能夠渡過難關,保持社會經濟的活力,應該和勞動者進行協商同意後,可以不發底薪。第三,從家庭層面考慮,如果員工能夠跟企業共度難關,企業存活下來,自己也有工作,未來也有保障。個人也有許多貸款要還,具體薪資發放的標準,多少需要企業與個人進行協商。或者雙方創造性的提出一些期權性的鼓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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