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聚賭,妨害疫情防控!秦皇島男子被判刑11個月

2月13日上午,秦皇島市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河北省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務罪一案,當庭宣判被告人徐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

該案是我市首例涉疫情的刑事犯罪案件。該案的公正及時判決對我市新冠肺炎的防控工作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疫情防控期間

非法聚眾賭博、辱罵撕打民警

1月27日10時許,被告人徐某在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滿族自治縣隔河頭鎮北山根村張某家參與賭博,青龍滿族自治縣公安局隔河頭鎮派出所接到舉報後,民警王某、輔警李某當即趕到現場進行制止。在處警過程中,被告人徐某協助其他參賭人員逃跑,並對處警民警王某、李某進行辱罵、撕打,並將民警王某咬傷。

主辦法官連夜閱卷

“秒審秒判”

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於2月12日下午向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後,縣法院高度重視,院長楊峰組織召開由刑庭、政治處、法警隊、研究室等多部門參加的案件審理協調會,要求依法快審快判。主辦法官邱穎連夜閱卷,瞭解案情,結合被告人徐某認罪認罰的情節,決定運用速裁程序審理,及時開庭。

觸犯刑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非法聚集賭博,以暴力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嚴重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且觸犯刑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了妨害公務罪,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徐某犯妨害公務罪事實清楚,罪名成立。該案當庭宣判後,被告人徐某表示服判。

疫情當前

依法從嚴從重打擊!

疫情當前,居民本該積極協助防疫,被告人徐某竟聚眾賭博,在遇到警察制止的時候,還故意辱罵撕打處警公安民警,必將受到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

該起案件屬於河北省首例涉疫情的刑事犯罪案件,此次公正及時審判表明了人民法院依法打擊妨害疫情防控行為的堅定決心,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對新冠肺炎的防控工作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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