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領導在此期間剋扣防疫人員臨時性補助怎麼辦?

油菜花叢小郎中


作為醫生響應醫院號召排除萬難出家門,向社區落實完成隔離期後可以回家。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達到醫院的隔離要求,帶上院方公函,隔離證明,依然被堵在家門不讓回家。那個心寒啊。不需要補助,只是想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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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財政部門已經明確表示,對一線防疫人員給予每天300、200元的補助。單位領導會不會剋扣防疫人員的臨時性補助呢?肯定不會。

首先,這個補助目前只是制訂了發放的標準。補助肯定會有,但是還沒有發放。也許各地自己有一些臨時性補助,這個標準不一,財政狀況好的就多,對一線人員重視的就多,其他就沒關係;發放的範圍也不一樣,有的只是給一線醫護人員,有的是給所有一線人員,包括公安、交通運輸等;發放的方式也不一樣,有的是現金,有的是醫護防控物資,有的是生活必需品。各地自行發放的補助,也是要按照規定準確發放,不得剋扣。如果有剋扣現象,及時向當地疫情指導領導小組或者是財政、人社部門舉報,現在是非常時期,一舉報一個準。

二是單位領導也都有起碼政治覺悟和職業道德底線,不會有人傻到在防疫人員補助上面下手。這個臨時性補助發放條件嚴苛,許多加班加點在一線值守的人員,都不在發放範圍之列。而且補助發放的方式,肯定是通過工資賬戶發放,需要單位申報,主管部門、人社部門、機構編制機關、財政部門四重審核,出錯的機率極小,也輪不到單位領導作主,更沒有辦法剋扣。如果這筆補助是下發到單位,由單位領導說了算,還有可能被挪用,或者平均發放什麼的。如此嚴苛的發放方式和發放審核程序,要說單位領導還要在這方面想辦法,就是太離譜了。


職言管語


針對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基於瞭解防疫人員“臨時性補助多少,由誰發放,什麼時候發,怎麼發”這個問題來判斷是否是因為暫時還沒發,還是真正被剋扣?最後在說明被剋扣後怎麼辦。

一、防疫人員臨時性補助

關於防疫人員在疫情期間的臨時性補助,不久前,國家出臺了相關規定:
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建立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4號)和《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經費保障政策的通知》(財社〔2020〕2號)有關規定,按照一類補助標準, 對於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補助;對於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補助。

根據防治工作性質、風險程度等因素,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分為兩類共四檔:一類一檔、一類二檔、二類一檔、二類二檔。補助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天300元、200元、100元、50元。

根據上面的文件通知,可以得知在疫情期間,參與的防疫人員每天可以得到50~300元補助。另外,工作人員當日累計工作超過4小時,按一天計算;在4小時及以下,按半天計算。從這點分析,統計工作人員和工作時間都是一個比較複雜的過程。


二、發放部門及發放時間

臨時性工作補助發放由衛生健康部門牽頭,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組織實施。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由同級財政部門安排。一般來講都是有地方財政首先墊付,中央財政據實與地方結算。而且發放時間是和工資待遇一起發放,比如說,一月份的補助二月發,二月的補助三月發。所以,從這點分析,有很大的可能這個臨時性補助還沒到發放時間。

三、被剋扣了怎麼辦?

目前疫情病毒還沒能到清除,有的地區,疫情還比較嚴重,很多人都在參與疫情的防控和保障工作,對於疫情人員的統計,及補助的發放時間可能會略有延遲。所以建議先從找有關部門瞭解具體發放時間,再判斷是否被剋扣了。一旦發現真正被剋扣了,可以找當地紀委部門及時舉報。
總之,疫情當下,無論是一線醫護人員,還是後勤保障人員,都非常辛苦,相信沒有人在這個期間敢剋扣臨時性補助。所以先對發放人員和發放時間做個詳細的瞭解,再判斷是否真的被剋扣,如果真的被剋扣,就及時舉報。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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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說職場


這種情況應當向紀委部門反映。正好紀委部門想找幾個人開刀,這不是困了有人送上枕頭嗎?

按照國家規定,對於直接接觸排查病例或確診、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可以按照一類補助標準,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補助。對於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補助。



這一部分錢是由中央財政補助,一般來講都是有地方財政首先墊付,中央財政據實與地方結算。

另外一個好消息是,《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

也就是說,參加防疫的人員除了中央給予的補助以外,各個地方政府也可以給予一定的獎金獎勵。這些都是免徵個人所得稅的。

不過,一般來說單位領導也沒有這麼大的膽子,我們要了解清楚情況,再考慮下一步行動。

第一,對於防疫人員的範圍是如何劃定的?現在廣義參與防疫工作的人員實在是太多了,從普通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臨時招用的一些保安大叔,在各個社區門口做好人員登記。他們跟在支援武漢一線工作的醫務人員工作相比較,確實任務和壓力輕一些。他們能否享受到國家補助,這一點還是需要商榷的。

第二,補助發放的週期是怎樣的?絕對不可能是一天一發放的。一般來講,都是根據工資待遇一起發放。比如,1月份的工資在2月份發放。當然有些機關事業單位是當月發放工資的,這些防疫補助跟普通工資又不相同,次月發放沒有問題。如果是2月份的補助,3月份發放才是正確的。因此我們也不要太急,現在2月份還沒過就要求補助。

第三,財政撥款的時間問題。在疫情防疫期間,大家的主要工作經歷都放在如何做好疫情的防控和保障方面,有些補貼補助需要經過複雜的統計、確認才能夠撥款發放。特別是這些補助都是有各級財政發放的,彙總起來有快有慢,一般是統一發放。財政撥款不到位的話,一些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也是沒錢發的。說不定單位在等待財政撥款呢。


所以,在大家齊心聚力共同防控新冠肺炎的時期,還是建議大家把精力先放在做好防疫上,剋扣補貼補助的行為,我們事後弄清楚再向有關部門反映吧。相信只要是違法違規行為,肯定會被嚴肅處理的。


暖心人社


這種時候你單位領導也太膽“肥”了吧!他是不想做領導了,想到牢房去吃“鐵飯碗”嗎?當今網絡資訊如此發達,只要有人把這事往外一捅,你的單位領導還兜著走吧!

給朋友們分享一下案例。

我一個朋友在鄉鎮事業單位裡上班,前些年裡農村農業種植補貼,一位科室負責人,在對農民種植面積統計的時候,他和幾個村幹部聯合把村民的種植面積,擴大數據上報。

然後等到上面的種植補貼款下撥之後,再根本村民的實際面積發放,利用這種擴大面積虛報的方式,每個村差不多都多報了幾百畝,總共虛報了好幾千畝,套取國家農村種植補貼好幾百萬。

後來不知怎麼回事,這件謊報種植面積的事情,被人捅到縣上紀檢組去了,很快縣紀委派人下來調查此事。

沒過多久這個負責人便被檢察院逮捕了,最後這名負責人積極主動退髒,認罪態度較好,從輕發落,結果被判四年有期徒刑,也為此而掉丟了自已的工作與前途。

而題主的單位領導,居然敢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剋扣防疫人員的臨時補助,恐怕是腦子有問題吧,不然絕不會如此“傻”到家呀!

根據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近日聯合下發通知,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給予臨時性工作補助。

按照一類補助標準,對於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人員,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補助;對於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補助。

敢於公然違反財政部、衛生健康委的通知,說實話在疫情防控的風口浪尖,上級三令五申,要保障各級疫情防疫人員補助,只要稍微有點腦子的人,都不會做出這種傻事。

所以,應該是題主與單位領導在交流溝通上出現了問題,從而誤解了單位領導的真實意圖,這種可能性應該是很大的。

通常來說,單位領導是不會拒絕支付這筆補助費的,因為這筆費用將會由中央財政補助,但是題主的單位有可能會延遲支付這筆補助。

因此建議題主再找單位領導,好好談談有關防疫人員的臨時性補助問題。如果單位領導明確拒絕支付,那可以直接向當地防疫指揮部反映此情況,相信很快便會得到解決處理。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裡,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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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職場


很多這種領導,不作為,亂作為,不擔當,遇事不是主動解決問題,而是考慮如何規避自己責任。遇上這種事,領導都是拿紀律壓,百姓總是無賴,應為看不到文件精神,單位內部會議也不會告知。


用戶4160416469201


這樣的領導是最不稱職的,。


用戶9546682785087



文武1228


法辦。


慶坤948


從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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