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穎子
性質不同,規章制度針對公司全員,不能有一個人打折扣,偶爾遲到也許是無奈,比如堵車,比如身體不舒服,比如交通工具突發狀況,但是遲到了要按照規章制度來進行處罰。如果你說想每天遲到幾分鐘,晚上加班,公司同意的話,那個規章制度就是擺設,影響了整體。另外你的加班是否有意義,為了加班而加班的事情沒有意義。我們公司有一位同事,同樣的工作量,完成質量沒有其他人好,但是他就喜歡加班,白天的效率非常低,別人不用加班,他自己留下來加班,公司非常反對,甚至要人陪著催著他下班。所以公司的制度就是制度,沒有人可以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