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关于有序开放恢复部分公共服务和经营性场所的通告(第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遵照分类恢复、有序推进的原则,保障生产生活必须优先,最大限度减少对市民生活的影响,现就公共服务场所、经营性场所有序恢复营业通告如下(以下简称《通告》):

一、食品药品行业。药店、食杂店、便利店、粮油菜店、小作坊等。

二、餐饮行业。餐饮服务单位(不含音乐餐厅、酒吧、茶楼、咖啡厅、烧烤店、小饭桌)等餐饮业商户,按照吴忠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2020﹞80号)开展餐饮服务。

三、批发零售行业。大型商场(商贸综合体)、大型专业市场、农贸市场(不含早市和马路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日用百货、建材家居、汽车销售、小家电、电动车等。

四、住宿行业。各类酒店、宾馆、招待所、旅店、民宿等。

五、仓储、物流行业。快递、物流、客运、货运等。

六、农机、农业生产保障行业。种子、化肥、农药、农机配件、农机维修等。

七、肉品生产加工行业。牲畜屠宰、肉品加工、运输、销售等。

八、文化服务行业。广告装潢、打字复印、书店、教辅资料、文具店等(不含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电影院、健身房、台球厅、KTV、网吧)。

九、其他服务行业。美容美发、洗衣、洗车、汽车维修、家电维修、手机售卖、维修、电信服务、物业公司等。

十、公共服务场所。公园广场、绿地游园、露天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空间,但不得举行广场舞、团体操等人群聚集活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相关企业和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行业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内部防控、员工健康管理,每天按时对店内开展卫生清洁及消毒,做好员工体温监测及记录;要做好顾客预约服务、客源分流工作,提醒顾客进店正确佩戴口罩,对不带口罩、不配合测温的人员拒绝入内,对体温高于37.2度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报所在地社区,及时送就近发热门诊,并报告主管部门。对于不落实防疫要求,导致人员聚集造成疫情风险的,将严肃追究经营业主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性场所疫情防控的指导和监管,对于防疫要求不达标的,坚决不允许营业,切实做到全防全控、联防联控、严防严控,确保防护措施到位,不发生疫情传播扩散。


吴忠市利通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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