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 白沙 2名男子辱罵毆打防疫人員獲刑6個月

白沙 2名男子辱罵毆打防疫人員獲刑6個月

白沙 2名男子辱罵毆打防疫人員獲刑6個月

在疫情防疫期間,2名男子多次辱罵且動手打傷防疫點執勤工作人員,近日,白沙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該案,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吉某甲、吉某乙有期徒刑6個月。

據悉,1月2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啟動突發公共衛生Ⅰ級應急響應,白沙有關部門在白沙與昌江交界處的王琴村路段設立新冠肺炎防疫點。2月1日晚,吉某甲、吉某乙酒後駕駛電動車從昌江石碌鎮返回白沙邦溪鎮,途經王琴村防疫點時,現場執勤工作人員要求吉某甲、吉某乙測量體溫;不過,這二人測完體溫後仍不肯離去,並多次辱罵工作人員,造成過往車輛堵塞、人員滯留,嚴重影響防疫點正常工作秩序。事發當時,執勤民警劉某某上前開展勸導工作,但吉某甲、吉某乙不願離開現場,於是,劉某某使用警用辣椒水噴射警告對方,而吉某甲、吉某乙則動手攻擊劉某某,造成劉某某頸部輕微傷。

2月10日,白沙檢察院提前介入該案,建議公安機關以妨害公務案立案偵查。2月18日,白沙公安局將該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2月21日,白沙法院公開審理該案,採納白沙檢察院的量刑建議,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吉某甲、吉某乙有期徒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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