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中國船舶: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事項獲核准

新京報訊 2月26日,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中國船舶)發佈公告稱,公司於2月25日收到證監會核發的《關於核准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225號),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方案已獲證監會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

根據公告,證監會核准中國船舶向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發行12.83億股股份、向中船海洋與防務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發行2.17億股股份、向中船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發行2368.41萬股股份、向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發行1.59億股股份、向華融瑞通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發行1.61億股股份、向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發行9264.15萬股股份、向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發行9182.54萬股股份、向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發行7983.00萬股股份、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發行7971.05萬股股份、向北京東富天恆投資中心(有限合夥)發行7178.69萬股股份、向中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發行3888.38萬股股份、向工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發行7931.27萬股股份、向交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發行7894.75萬股股份、向國家軍民融合產業投資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發行7815.74萬股股份、向國華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發行4736.81萬股股份、向農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發行3157.93萬股股份、向國新建信股權投資基金(成都)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發行9473.62萬股股份、向中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發行3947.46萬股股份、向北京東富國創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發行7894.75萬股股份、向北京國發航空發動機產業投資基金中心(有限合夥)發行1578.88萬股股份購買相關資產。

證監會還核准中國船舶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38.668億元。上述批覆自下發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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