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公告2020年第5號

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公告

2020年第5號

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經組織專家評估論證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會議研究,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決定:

自2020年2月25日0時起,將我省疫情低風險中目前尚無確診病例的16個縣(市、區)由執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調整為執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三級響應,包括灣裡區、浮樑縣、井岡山市、信豐縣、上猶縣、定南縣、尋烏縣、瑞金市、吉州區、青原區、安福縣、靖安縣、宜黃縣、資溪縣、廣昌縣、橫峰縣。將我省疫情低風險且已連續18天以上無新增確診病例的24個縣(市、區)由執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調整為執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二級響應,包括安義縣、樂平市、德安縣、瑞昌市、廬山市、餘江區、南康區、崇義縣、龍南縣、全南縣、寧都縣、會昌縣、石城縣、吉安縣、永豐縣、泰和縣、萬安縣、永新縣、上高縣、高安市、南城縣、樂安縣、餘干縣、萬年縣。

請各有關縣(市、區)按照“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方針,一方面繼續抓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努力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省疫情防控指揮部將根據全省各縣(市、區)疫情發展態勢,實行動態調整管理,依法依規及時調整其他各縣(市、區)的應急響應等級。

特此公告


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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