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小賣部、小餐館、加油站......日照東港對服務性小經營場所防控作出規範要求

減少人員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期

服務性小經營場所

在給老百姓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時

防控工作也容不得半點馬虎

為進一步規範全區服務性小經營場所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全力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24日,東港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全區服務性小經營場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對全區服務性小經營場所疫情防控工作作出規範要求。


一、服務性小經營場所範圍。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小超市、小餐飲服務單位(限外賣業務)、便利店、熟食店、社區菜店、糧油供應店、水果專營店、食品生產和物流供應以及加油站(點)等服務性經營單位。

二、明確主體責任。各類經營單位必須按照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落實消毒防疫各項措施,所有從業人員一律到所在社區報備,對所有進店人員一律進行體溫測量所有進店人員一律全程佩戴口罩;餐飲服務單位實行分散分時餐飲服務不得提供堂食、桌餐。

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嚴格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原則要求,以社區為單位實行網格化管理,確保人員到位、防控信息暢通、工作執行有力,形成橫到邊、縱到底的網格管理防控體系。各市場主體要嚴格執行用工規定,主動到網格社區報備,明確責任人、聯繫人,提供從業人員信息;網格社區要切實做好登記,

“一企一冊”,建立工作臺賬,落實防控措施。

四、夯實屬地責任。鎮街道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牽頭組織市場監管所、派出所、行政執法中隊等部門執法人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格執法。對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準營業,已營業的一律停業整頓。

五、嚴格責任追究。對責任主體履職不到位,防控措施落實不力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因漏報、瞞報、遲報,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從嚴從重處理。

疫情還未過去

請不要放鬆警惕

切記!


來 源:東港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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