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省政府批复姜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今天,省政府网站发布了

省政府关于同意泰州市姜堰区

及所辖镇(街道)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省政府批复姜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批复中原则同意姜堰区及所辖蒋垛镇、娄庄镇、白米镇、俞垛镇、大伦镇、顾高镇、张甸镇、淤溪镇及原兴泰镇、桥头镇、沈高镇、溱潼镇、梁徐镇、华港镇、罗塘街道、三水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在姜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

将775.4934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3.9104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

将464.8907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153.8107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

将156.6179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1.103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


规划修改后,姜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规模减少157.8952公顷,限制建设区规模增加157.895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本次规划修改安排姜堰区规划流量指标566.6667公顷,增划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724.561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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