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嚴打涉疫違法犯罪】船營警方依法再次處理一衝闖防疫檢查點案件

按照《關於依法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吉林市公安局船營分局與船營區檢、法機關積極溝通,精細謀劃建立涉疫類犯罪快訴快審聯動機制,依法對涉疫類犯罪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切實維護良好防疫秩序,震懾違法犯罪人員。

2020年2月14日,吉林市公安局船營分局黃旗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某小區內一名居民拒不配合登記檢查,並將工作人員抓傷。接到報警後,黃旗派出所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及時控制嫌疑人並固定現場證據。經查,當日犯罪嫌疑人孫某酒後駕駛電動三輪車駛出小區,疫情防控工作人員要求其下車登記,孫某拒不配合登記並大聲辱罵,強行通過檢查站被阻後,孫某上前撕扯,並將工作人員手部抓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犯罪嫌疑人孫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涉嫌妨害公務罪。船營公安分局立案偵查後,按照快訴快審聯動機制,積極邀請船營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僅用5天時間偵查完畢提起訴訟。2月24日,犯罪嫌疑人孫某因妨害公務罪被船營區人民法院判處管制6個月。


【江城政法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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