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雲”審判

“雲”審判

“‘雲’端法院,打通了法院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讓老百姓‘最多跑一趟’變成‘一趟不用跑’。我作為原告方,春節前通過網上立案、網上繳費,沒想到在疫情期間,涵江法院再次創新“雲審理”,通過‘鍵盤和指尖’讓公平正義在陽光下灼灼生輝!”

“我作為被告方法務,轉達我方香港籍法定代表人對涵江法院的感謝!為‘雲’調解點贊!”

庭審結束後,雙方當事人對著“雲”端屏幕豎起大拇指。

“云”审判

涵江法院審理的原告福建某機械公司與被告福建省某工貿有限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始於“雲”端、終於“雲”端。

“雲”立案

“法官,我是某律所黃律師,馬上過年了,我們律所已放假,但我手上有新接收的案件需要立案······”2020年1月20日上午,電話那頭傳來急促的聲音。

“您好!我們的‘福建移動微法院’一直都在線,您可通過該平臺提交材料,申請立案”。

5分鐘後,該案予以立案。

“云”审判

“雲”送達

“被告此前向原告承諾會賠償,現在卻無人接聽電話。如果被告在除夕之前沒有態度,我們要申請保全凍結被告賬戶。”原告方在電話那頭激動地說道。

“三天後就是除夕了,年關年關啊,公司都不容易,希望大家都能順利過關!”承辦法官周庭長在電話這頭用幽默詼諧的語氣安撫原告急切的心理,“我們法院會窮盡一切辦法聯繫被告······”

“云”审判

周法官放下電話,通過“企業信用信息查詢”小程序,查找被告聯繫方式,電話始終無人接聽,便多次發短信給被告方法定代表人,告知其積極應訴是充分抗辯和最大限度維護被告合法權益的最佳途徑。不久,被告方法務人員主動電話聯繫周法官,稱公司現已放假,若郵寄應訴材料無法接收,但可以通過電子郵箱收發。法官助理小鐘便將原告方材料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被告方法務人員指定郵箱。後該案定於2月20日上午開庭。

“雲”庭審

庚子年初,各地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迅速佈置疫情防控工作。

2月18日下午,法官助理小鐘的電話響起。“法官,現在是防控疫情關鍵時期,被告公司還未復工復產,我也在福州自我隔離中,2月20日上午的庭審能否延期?”被告方法務人員焦急地詢問。“不用著急,我們法院正在調試‘雲’庭審系統,屆時將提前指導您進入‘雲’端,我會隨時和您保持聯繫。”

“大家好!我是法官助理小鐘,因受疫情影響,2月20日上午的庭審已啟用‘雲審理’模式。請雙方出庭人員各準備一臺筆記本電腦,用於庭審。”2月19日下午,法官助理小鐘將雙方都拉進“雲審理”微信群,指導雙方連接、登陸、調試。

“云”审判
“云”审判

2月20日上午10時,“現在開庭!”隨著鏗鏘有力的法槌聲在法庭內響起,拉開了疫情防控以來涵江法院首次三地連接“雲審理”模式。

“雲”調解

經過雙方“雲”端進行訴求、答辯、舉證、質證、辯論等階段,案件事實已基本查清。2016年夏天,一場颱風致數日連降暴雨,被告廠區內排水設置來不及排澇,直接沖毀下游原告公司擋土牆,雙方已有書面往來協商函,同意由原告先行修復,被告賠付,但對於賠付款,雙方僵持不下。

“云”审判

法官抓住調解時機,勸解雙方“退一步海闊天空”,充分考慮疫情實況以及雙方均未復工復產等狀況。最後,原告願意放棄部分違約付款訴求,被告亦表示待復工後第一個月即償還賠償款30餘萬元。至此,該案通過全“雲”端調解結案。

涵江法院運用“雲”端讓人民群眾感受觸手可及的公平正義,為依法防控疫情、全面服務僑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