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福清市檢察院:9起刑事案件“無接觸”庭審

福清市檢察院:9起刑事案件“無接觸”庭審

福清市法院視頻庭審現場 。

福州新聞網2月26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王威 通訊員 吳雯 俞建功 文/攝)25日,記者獲悉,福清市檢察院近期強化與其他部門溝通協調,靈活運用遠程視頻庭審、微信視頻庭審等方式,派員參與9起刑事案件“無接觸”庭審,把疫情防控工作與日常檢察工作同步開展。

2月20日,福清市法院第四法庭以遠程視頻方式,進行“無接觸”式庭審,公訴人到庭支持公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條、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建議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

“被告人,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你聽清楚了嗎?”

“聽清楚了。”視頻那端傳來被告人周某的回答。

本次開庭審理的是周某犯盜竊罪一案,這是疫情防控以來,福清市法院運用遠程視頻開庭審理的9起刑事案件中的1起。通過運用遠程視頻,有序開展調查、聽取被告人最後陳述等各個環節,不到半小時,庭審順利完成。

此外,針對被告人取保候審案件的審查,福清市檢察院還與福清市法院、法律援助中心等利用微信平臺,開展微信群視頻庭審。通過檢察院、法院、法律援助中心、被告人四地連線,同步視頻開庭,在線宣讀起訴書、示證、質證、辯論,既實現整個庭審“無接觸”,又保證庭審程序嚴格按照庭審流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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