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紹興市柯橋區的王世傑,瓊山法院催你償還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


紹興市柯橋區的王世傑,瓊山法院催你償還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王世傑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330621********2358

住址: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安昌鎮西扆村畈裡王208-2號

案情介紹: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2019)瓊0107民初1316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執行案號:(2020)瓊0107執105號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1.向申請執行人李柏龍、王丹丹償還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以90000元為基數,按月利率0.6%計,自2018年12月28日起至本金清償之日止);2.向兩申請執行人支付律師費8000元;3.向兩申請執行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4.負擔執行費1370元。

聯繫舉報電話:瓊山法院執行指揮中心 0898-6587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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