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绍兴市柯桥区的王世杰,琼山法院催你偿还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


绍兴市柯桥区的王世杰,琼山法院催你偿还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王世杰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30621********2358

住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镇西扆村畈里王208-2号

案情介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9)琼0107民初131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0)琼0107执105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1.向申请执行人李柏龙、王丹丹偿还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以9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0.6%计,自2018年12月28日起至本金清偿之日止);2.向两申请执行人支付律师费8000元;3.向两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负担执行费1370元。

联系举报电话:琼山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0898-6587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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