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疫情期間,交了房租無法居住,應該怎麼辦?

曹琳琳


首先我認定是物業的問題,物業沒有權力阻止租戶進入到社區,再者看這個社區的疫情有多嚴重,如果你沒有接觸從疫情嚴重地區過來的人或者你不是從疫情嚴重地區過來的,開出相對應的證明,有了這一些證明小區再不讓你進入違法行為,你可以打疫情防控電話投訴或者舉報。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疫情期間。比較嚴重點的社區全部都有政府相對應的部門和物業一起共同維護社區的安全,但是你可以跟你的房東聯繫,讓房東給與減免房租的賠償。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在疫情期間,基本都回家過年了,房租在房東沒有免掉的情況下都是交了的。還有平時的話,你既然租了房子,那你就是租客,應該都是押一付三或者年交,你不可能一直會住在你的房子裡吧,如果你有事,你這一段時間出差或者其他原因沒有住房,還讓房東不收租金。或者你看了出臺的免租,這個我覺得看房東咋樣,如果房東不給你免房租,那你也沒有辦法,這個不是硬性規定的,你覺得不合適可以疫情結束,房租到期,不在續租。

尾話就是你沒有要緊的事你回出租屋幹啥,不好好在家裡待著,你出來這不是給社會增添麻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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