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疫情期間審判不“掉線” “雲上”法庭服務不打折

2月26日上午10點30分,平川區人民法院第五審判庭內,張志花法官首次運用“雲間網上視頻庭審”系統在線審理一起公告到期的離婚案件,這也是我院首次實現審判員、人民陪審員、當事人身處三個不同地方進行庭審。

疫情期間審判不“掉線”  “雲上”法庭服務不打折


該起離婚案件中,原被告因家庭瑣事爭吵後,被告離家出走已經長達三年之久。原告雖在平川,但由於疫情影響,無法到庭參加庭審。張志花法官瞭解到這一情況,為了減少防疫期間的人員流動,在與當事人進行了充分溝通並徵得當事人同意後,決定運用“雲間網上視頻庭審”系統審理此案。開庭之前,庭審系統自動向當事人和人民陪審員發送短信告知登錄“雲上”法庭的步驟,當事人在家中通過手機或互聯網電腦即可遠程參與庭審。

疫情期間審判不“掉線”  “雲上”法庭服務不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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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全體合議庭成員及書記員均做好防護措施,原被告席上無人,但審判席面前的電腦屏幕上,當事人的影像和證據材料清晰地呈現在合議庭面前。網絡庭審在張志花法官的主持下有條不紊依法進行,開庭過程信號傳輸穩定、互動流暢、程序規範。庭審結束後,當事人在線核對庭審筆錄,確認無誤後進行了電子簽名。原告陳某某在微信中表示對這種“雲庭審”非常滿意,“一次庭審就解決了我的煩心事,還不用來回坐車奔波,也不會擔心疫情傳播,確實很方便。”

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平川區人民法院各業務庭在確保疫情防控萬無一失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司法智慧,靈活運用線上手段推進案件辦理,開展多渠道線上履行職能,線下積極推進。目前,平川區人民法院已使用網絡庭審方式審理了3起案件,真正實現司法為民“不掉線”,確保疫情防控和審判工作“兩不誤”,努力實現疫情防控和案件審理同步推進,通過線上“雲庭審”,彰顯“不見面”的司法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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