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大化法院線上開庭,開啟“無接觸庭審”,兩日連審8案

法官:小編,有沒有空去看看我們特別的庭審?

法官:過來吧,到了你就知道了。

庭審不停歇 | 大化法院線上開庭,開啟“無接觸庭審”,兩日連審8案


隨著清脆的法槌聲

審判長宣佈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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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熟悉的法庭,熟悉的法官,熟悉的聲音,除了大家都戴口罩外,沒有發現和平時哪裡不一樣啊……


哦......等等......被告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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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現場被告席上竟沒人?被告人反而在視頻屏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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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疫情當前,為避免提押人員過程中出現感染疫情風險,保障各方訴訟參與人的健康安全,大化法院也開啟了網上“隔空”庭審,藉助科技法庭的遠程直播技術,即使被告人無法到達法庭現場,但是三方連線也能“隔空”庭審。

2月25日~26日,大化縣人民法院結合實際使用遠程提訊系統開庭審理了7起刑事案件,涉及販賣毒品、盜竊、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罪名;使用互聯網庭審系統審理了1起民事合同糾紛案件,真正做到了“無接觸庭審”。


被告人黃某甲販賣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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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被告人黃某甲,聽得到我說話嗎?看得清畫面嗎?”

被告:“可以,法官。”

法官:“疫情期間為了防止人員聚集流動,我們採取遠程視頻開庭的方式,你對此可以接受嗎?”

被告:“我沒意見,法官。”

法官:“好的,大化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現在開庭。”

2月25日上午9時,一段法官與被告人的“隔空”對話發生在防疫期間的大化法院第二審判庭。

案件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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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6日晚,公安民警在大化縣某酒店巡查時,發現被告人黃某甲(男,27歲,馬山縣人)有吸毒嫌疑,遂依法對其進行檢查,當場從其身上查獲毒品疑似物8包。

經河池市公安局證物鑑定所對查獲的毒品疑似物進行稱重和鑑定,毒品疑似物淨重4.657克,檢測出3,4-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

經進一步查明,被告人黃某甲系以販養吸,除自己吸食外,2019年8月間還曾多次販賣給吸毒人員盧某,黎某等人。被告人黃某甲於2019年9月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對其依法實施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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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連線

在庭審過程中,主審法官通過視頻連接的方式進行庭審,在法官的主持下,公訴人、被告人依次發表意見,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有序進行,整個審理過程畫面清晰、語音流暢,證據核實及遠端筆錄核實等庭審各環節順利進行。

該案件整個庭審過程歷經半個小時左右,庭審結束,法庭當庭宣判:被告人黃某甲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合同糾紛案


2月26日上午9時,該院民事審判庭使用互聯網庭審系統進行網上開庭,審理了一起合同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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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詳情


原告韋某軍與被告梁某金原來是一般朋友關係。2018年10月10日原告韋某軍與案外人龍某聲簽訂一份購房合同,約定將原告和羅某菊共有的位於柳州市的一處房屋出售給龍某聲。

由於該房屋有銀行抵押借款,因此原告通過朋友介紹與被告梁某金於2018年10月14日簽訂一份墊資解押協議,約定被告墊資430000元為原告解押。

在梁某金的要求和忽悠下,韋某軍從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12月19日分5次以現金或轉帳的形式總共轉給梁某金369900元。梁某金謊稱以上款項是用來為原告辦理銀行解押,但真正需要辦理解押手續時,梁某金卻耍賴稱所有錢款均挪作它用無法歸還。

原告韋某軍認為被告梁某金的行為違反誠實信用的原則,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利,於是就將被告起訴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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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疫情防控,原告韋某軍無法到庭參加訴訟,而被告梁某金一直躲避還錢,不參與庭審;急於拿到房屋解押款的原告想盡快案結事了,於是法官決定採取互聯網庭審技術在線開庭審理此案。

當天庭審中,法官與當事人的線上交流順暢,程序規範,歷時一個多小時庭審結束並當庭宣判。

被告梁某金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內返還原告韋某軍資金369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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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結束後,原告韋某軍表示對大化法院採取這樣方便快捷的網上庭審非常滿意。


據悉,除上述兩件案件,大化法院利用網上庭審,依次審理了其餘6個案件,所有案件均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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