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就業優先政策的財稅措施,可助疫情下的中小微企業快速“回血”

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目前仍在持續,它不僅給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威脅,而且也對國民經濟造成了較大的衝擊。特別是作為一種具有較強傳染性的疾病,新冠肺炎對交通、旅遊、賓館、餐飲、娛樂等體驗性消費行業影響最大,造成這些行業的營業額下降,資金週轉面臨困難。由於疫情發生後人流和物流受到一定的限制,批發零售等其他第三產業甚至第二產業的正常經營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


疫情對經濟的衝擊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對經濟增速的影響。2003年“非典”爆發時的第二季度,GDP增速同比下降了2個百分點,而當年第三產業只佔GDP的40%左右,但2019年已經佔到了54%,特別是其中的住宿餐飲、交通倉儲、旅遊娛樂等體驗性消費行業已佔到GDP的五分之一強。


是對就業的影響。第三產業雲集了大量的小微企業,而且多為勞動密集型企業,吸納了大量的就業人員,其中在體驗性消費行業的城鎮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中就業的職工就達4000多萬人,占城鎮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就業人數總和的18%左右。“穩就業”將面臨巨大的挑戰。而就業不僅關係到民生,也關係到社會的穩定。


就業優先政策的財稅措施,可助疫情下的中小微企業快速“回血”


所以,2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會員會會議明確提出,“要以更大力度實施好就業優先政策,完善支持中小微企業的財稅、金融、社保等政策”。也就是說,實施就業優先政策要打一套“組合拳”,要通過財稅、金融、社保“三管齊下”的綜合治理才行。由於金融、社保政策對小微企業的影響有限,要以更大力度實施好就業優先政策,主要還是要靠財稅政策,要以財稅為主,金融、社保為輔。


針對這次疫情財稅政策出手,無非就是減稅和增支兩大措施,其結果一定會加大一般預算的收支缺口,提高赤字率(赤字佔GDP的比重)。過去,我們在赤字率上一直有一個“緊箍咒”,即預算赤字不能超過GDP的3%,所以近些年來我國的赤字率一直低於這個比例,最高時(2016年)也僅為2.93%。但3%的赤字率並不是財政學界的一個“鐵律”,它是當年(1991年)歐盟通過的《歐洲經濟和貨幣聯盟條約》(又稱《馬斯特裡赫特條約》,簡稱《馬約》)中對加入歐元區的歐盟成員國規定的兩大財政紀律之一(另一條紀律為政府債務餘額佔GDP的比率不能超過60%),目的是約束歐元區國家為彌補赤字而過多發債(歐元債),防止抬高歐元區的市場利率。因為當時歐盟成員國的赤字率普遍較高,如1994年希臘為10%,意大利為9.2%,芬蘭為6.4%,西班牙為6.3%,法國為5.8%,奧地利為5%,只有愛爾蘭和德國低於3%,分別為1.7%和2.4%。但《馬約》和以後的《穩定和增長公約》都規定歐元區國家在偶然性的特殊情況下可以不受3%赤字率的約束。


這種特殊情況包括:一是該國發生了不可控的事件,其對政府的財政狀況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二是發生了嚴重的經濟衰退,需要政府加大赤字規模以刺激經濟增長。例如,據OECD統計,法國在2009年為了應對2008年爆發的國際金融危機,將政府的赤字率提高到7.2%,2017年才降到了3%以內(2.8%);愛爾蘭2009年的赤字率甚至高達13.8%;就連財政政策一向比較謹慎的德國,其2009年的赤字率也突破了3%,為3.2%,2010年又上升到4.4%,但2011年經濟復甦後隨即就恢復到了0.9%。


在財政赤字問題上我們不應該搞結構性赤字,即在宏觀經濟總體平衡的情況下安排的財政赤字,適當地、臨時性地安排一些週期性赤字在理論上是說得通的,也是各國的普遍做法。


一旦赤字率可以突破3%,那麼財政稅收就可以適當地放開手腳來支持這次防控新冠肺炎的戰鬥。當然,無論是減稅還是增支,都是財政花錢,那麼錢往哪花?這個在2月12號政治局會議上說得很清楚:一是要“加大資金投入,保障好各地疫情防控資金需要”;二是要“支持中小微企業”。在這兩個方面國家已經出臺了一些相關財稅政策,但隨著抗擊疫情戰鬥的不斷深入,國家還應當陸續推出一些更為有效的、讓企業有更多獲得感的財稅政策。


鑑於目前受災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其營業收入和利潤都大幅度下降,無論是增值稅還是企業所得稅的減免稅政策都很難發揮預期的作用,所以當前政府應主打財政(支出)政策而不是稅收政策。當然,政府在稅收政策領域也不能無所作為,最應當採取的措施就是完善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政策。我們知道,餐飲、賓館、旅遊、娛樂等企業其增值稅的繳納往往存在“低徵高扣”的問題,即徵稅率為6%、扣稅率為13%或9%,所以,這類企業不僅一般不繳納增值稅,而且往往還有較大的期末留抵稅額。如果規定這類企業免增值稅,則企業就沒有什麼獲得感。但如果規定給予其期末留抵稅額退稅,這相當於財政給予企業一定的補貼,那麼企業就可以獲得“真金白銀”的好處。


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0號已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的制度,但退稅也只辦理所屬期在2019年4月以後的稅款,在此之前留抵的進項稅款都不能享受退稅。如果能把退稅稅款的所屬期提前一些,例如提前到2018年5月(即增值稅第一次降稅率的月份),將會大大緩解上述企業的資金壓力。此外,臨時性地降低與企業經營規模無關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也可以有效減輕企業的負擔。


除了上述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以外,真正能夠給企業增加現金流(目前企業缺的就是現金流)的就是財政補貼政策。當然,這種補貼不能是撒胡椒麵,必須要有靶向性,必須要與就業優先政策相掛鉤。實施就業優先政策,就需要企業不裁員,不解僱職工。這樣,企業就要在沒有正常營收的情況下繼續給職工發工資,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其受到的資金壓力可想而知。很多不能“活下去”的小微企業就是因為這個原因而走向清算倒閉。這時,如果財政能給它們搭一把手,就可能“救命”。


財政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出手:一是對不裁員的小微企業給予工資補貼,可以根據職工人數,按照本地區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如40%)給予企業補貼;二是減免受災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2020年第一和第二季度的社保繳費,減免比例由各地根據本地區社保基金以及一般預算的收支情況而定,例如東南沿海地區用工多,社保基金相對也寬裕,就可以多減免一些;而東北等社保基金收支缺口較大的地區,其減免的社保繳費可由中央財政給予專項轉移支付。


總之,在這個關鍵時期,財政要與企業尤其是受災嚴重的小微企業同呼吸共命運,確保打贏這場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


就業優先政策的財稅措施,可助疫情下的中小微企業快速“回血”

朱青 中國人民大學財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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