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酒駕害騎士摔死!肇事男子:不關我事 他自己撞上的

華夏經緯網2月26日訊: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北一名鄧姓男子酒駕無照上路,期間不勝酒力,逆向衝到對向車道,擦撞楊姓騎士,導致對方重傷身亡;沒想到他撞人後不僅肇事逃逸,被抓到還狡辯“是對方自己撞上的,不關我的事”。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鄧男先前就曾酒駕被吊銷駕照,卻不知悔改,因此依酒駕致死、肇逃等罪嫌判8年8個月有期徒刑。

據報道,判決書指出,鄧男有酒駕前科,但2019年4月23日仍不甩“法令”,再度酒駕,期間逆向衝到對向車道,先是撞擊路旁鐵絲圍籬,接著駛入草叢;這時楊姓騎士行駛而過,閃避不及擦撞到傾倒圍欄,導致頭胸部挫傷、肋骨骨折、氣血胸等傷害,送醫治療後身亡。

鄧男在法庭上辯稱,自己是返家後才在住處飲酒,且事故發生當下根本不知道護欄撞到人,對方只是“輕輕滑倒”,因此與他無關;他強調,撞車後也傻住,一心只想到車上找手機、鑰匙聯絡吊車,並無肇事逃逸。

不過說法被證人打臉,林男證稱,當時下車協助的時候,有聽到指揮交通的人訓斥“你有喝酒,不能離開”,雖然沒有看清楚鄧男的臉,但有聽見鄧男回答“是他自己撞上的,不關我的事情”,後來鄧男逃離現場,還有人騎車將他載走。

法官審理後認為,鄧男犯後一再飾卸狡辯,未見絲毫悔悟之意,態度誠屬惡劣至極,且至今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酒駕致死、肇逃等罪嫌判8年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