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男子把共享單車騎上高速路 昆武交警及時處置化險為夷

2020年2月26日下午3時許,雲南交警高支隊昆武大隊民警浦世澤在巡邏途中,發現一名男子正騎著共享單車在高速路上前行,面對這荒唐又危險的舉動,民警立即停車制止並詢問。

新“五小工程”之“防小案”|男子把共享單車騎上高速路  昆武交警及時處置化險為夷

當得知他準備騎著單車從普吉到團結鄉後,民警對他進行了嚴肅的警示宣教,告知他非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隱患,很容易發生意外事故。隨後,民警將他將其安全護送出了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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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高速公路是供機動車行駛的道路,行人、非機動車嚴禁進入,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行人、非機動車不但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也是遭受損害最嚴重的一方,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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