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 《半生緣》:“緣”,逃不脫的人情磁力場

傳統的倫理思想紮根於日常生活,中國人是在一個長期、穩定、和諧及等差有別的人情磁力場裡進行社會互動。


這是一個屬於特定時代的愛情故事。出身貧寒的曼楨和富家子世鈞真心相愛,卻因為有一個做舞女的姐姐被世均和家人嫌棄。為了幫助姐姐,被姐夫強姦的曼楨不得已為姐姐生下孩子,錯過了和世鈞的婚姻。世鈞娶了門當戶對的女孩翠芝,而翠芝真正愛戀的,卻是世鈞最好的朋友叔惠。

每個人都活在屬於他的那個時代,身上有那個時代烙在身上的印跡。普通人的愛情和婚姻,都是時代的一朵朵浪花,沒有什麼特別之處。得到的和失去的,即使有無盡的哀傷也只能無奈地接受。以今天的眼光再回眸,倒覺得有一些錐心刺骨的遺憾。

每一對愛而不得的姻緣後面,似乎都有一雙無形的手,每個人都被這雙手牢牢地摁在了原地動彈不得,眼睜睜的看著心愛的人從身邊走過。

這幾對錯失的姻緣帶給我們的,也許不應該只是這一點點的遺憾。我們更應該對應今天的這個時代,看看那雙無形之手是不是還在我們的背後,還在我們的家庭生活裡時隱時現

《半生緣》:“緣”,逃不脫的人情磁力場

01. 中國人的思考和生活的最小單位不是個人,而是家庭

中國人的人際關係把人倫融於人情之中,血緣親情被染上了倫常的色彩。但從人格方面來看,個體的感情圍繞家庭關係進行,在“禮”的規定之下只能壓抑自我,造成了個體行為的他人取向。

① 在傳統家庭關係裡,職業和婚姻的選擇都是為了家庭利益,而不是為了自己

對家庭的世代關係來說,每個人只是其中的一個環節;對家庭成員而言,每個人既是貢獻者也是依附者。

姐姐曼璐在父親死後承擔起養家的責任。奶奶年邁、弟妹年幼、母親無能,這個家要維繫下去只有依靠她。那個特殊的年代,一個年輕的女孩子能拿什麼養家呢?除了出賣身體,她別無選擇。

因為要賺錢養家,曼璐不能嫁給心儀自己的張豫瑾。等她退而求其次嫁給了祝先生卻又因為不能生育被嫌棄,她要想方設法生出兒子維繫這個家。

世鈞的家世很好,但是父親生病後,他也必須放棄自己在上海的事業,回到父母身邊,幫父親撐起家族的生意。世鈞想結了婚幫助曼楨分擔養家的責任,曼楨卻不想因為自己的家庭拖累事業才起步的世均,她以“現在家裡需要我”拒絕了。

曼幀為姐姐和世鈞吵架,兩個人互相埋怨的內容也都是對方瞧不起自己的家人。世均說:“我爸老了,你應該體諒我的選擇。他思想是守舊,但是不可以看不起他。”曼楨則告訴世鈞:“我知道你的家對你來講很重要。我沒有看不起你父親,是你家人看不起人,我姐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地方,要說不道德,不曉得是嫖客跟妓女,誰更不道德!”

費孝通認為中國人的家是一種“事業社群”,它的事業就是綿續後代。為了完成這個首要任務,一個人既無法在家庭中以自我為中心,又無法獨於他的家庭,這就導致了中國人不可能“為了己,犧牲家”,而是“為了家,犧牲己”。

曼楨氣憤世鈞選擇父親安排的路,可是她何嘗又不是如此呢?他們拼命維護的,都是自己心裡的那個家和家人。他們各自妥協

給了自己的家庭,寧願為此犧牲自己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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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中國人的道德,一方面出現大公無私的表態,另一方面又存在不能去定義的“私心”

南京大學翟學偉教授認為:在家的範圍裡,中國人既無法想自己所想,做自己想做,但付出努力之後,又會對回報與分配斤斤計較,進而引起了家庭內部的義利問題。當個人得到的回報與分配同其期望不符,也會引發矛盾與內耗,但所有這些都不意味著中國個體會犧牲家。

曼璐是愛妹妹的,她曾經告訴曼楨趁年輕一定要把握住機會“找個你喜歡的”。看到老公對妹妹垂涎三尺,她厲聲斥責:我就這麼一個妹妹,她肯我也不肯,我絕不讓她做姨太太,你以為你是誰呢?

曼璐靠身體養活了一家人,在她心裡女人最大的價值也是這副身體。因為年老色衰,這個曾經帶給她希望的身體成了“爛泥貨”。曾經的戀人張豫瑾喜歡上了曼楨,屬於她的一切都在離她而去。

得知世鈞向曼楨求婚,再看到隨時可能被祝先生掃地出門的自己,她失衡了。她斥責被強姦後想逃跑的曼楨:我們傢什麼時候出了個烈女,我也可以做烈女的,那你們早就餓死了,我做舞女還不是受人家氣,我跟你都是一個媽生的,為什麼你就那麼高貴?我就那麼賤。

中國人是要在二人以上的關係裡才能看見自己的存在和實現自我的價值的。每個人的心都只對關係負責,公心還是私心都由關係決定,不存在我的利益和我的需求,只有我們的利益和我們的需求。

一個人既可以在世俗關係裡大公無私,也可以因為沒有精神性極度自私。由於人我界限不明,一個家庭裡你的也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自然我的身體為家庭,你的身體當然是為家庭。曼璐可以為了家庭犧牲身體,妹妹為什麼不可以為了姐姐犧牲自己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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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中國人的理智、意志與道德判斷都是以“感情”為主導因素

中國人認為人是應該有“情”的,做人做事先要“合情”。然而什麼樣才是“合情”,是由社會公認的渠道決定的,而不是完全可以由個人去“定義”的。

儒家倫理的立足點不是理,而是情。韋政通說:“以家族為中心的倫理,特別重視的是‘情’,情是維繫倫理關係的核心,家和萬事興,和生於情。在中國文化裡,情與理不但對立,理就在情中,說某人不近情,就是不近理,不近情又遠比不近理更嚴重。”

曼楨內心承認姐姐所說“你能有今天,還不是靠我當年不要臉的去賺這幾個臭錢”的事實。她為世鈞不敢告知家人姐姐的存在而難過,她不能為了自己的婚姻而否定養育過她的姐姐。當她得知母親知道姐夫強姦自己,反帶著一家人回了老家,她就知道,她是必須要代一家人去承姐姐的恩還姐姐的情的。

曼楨把孩子留給姐姐就離開了,但這個出走並不具備突圍的意識。因為自始至終她都被圍困在“親情”的牢籠之中,她沒有走出自己所認同的社會觀念,離開家庭的身體在精神上從未走出去。姐姐死後她把孩子接回了身邊,正如她自己所言:從前我以為我和姐姐不同,現在才發現走了半生的路,原來是跟在她的後面。

對尋找安心之所的中國人來說,從一種覺悟到另一種覺醒,也必然是從一種效忠到另外一種迴歸,因此可以說是一種心路歷程,而不是一種靈魂的旅程。

《半生緣》:“緣”,逃不脫的人情磁力場

02.“緣”,解讀人與人關係的最好依據

佛家講在一切的時間內,都有因緣,都有果報。過去所為,種下今世因緣,現在所為,種下來世因緣。若知過去事,今生受者是,若知未來事,今生做者是。

① 將人倫之始用緣來表示,喻示了所有人際關係的前定性

中國人對人世的觀念來自最初對天與人的看法。由於古人對自身的性質、能力和與他人的交往現象無法解釋,於是把一切現象都歸結為上天的意志。老百姓常說的“一緣二命三風““人事就是天命”,所以生死壽夭、吉凶禍福、貴賤尊卑無不含有命中註定的成分。

世鈞第一次回家,家裡人就給他打算讓他和翠芝結婚,他不喜歡翠芝,甚至跟叔惠開玩笑說“你喜歡就讓給你”。第二次帶著曼楨回家時,翠芝已經跟別人訂了婚,但是兜兜轉轉最後還是他娶了翠芝。

世鈞說“當你發現最喜歡你的人也會離開你的時候,最討厭的人也就沒有那麼討厭。我看到翠芝在哭,我很清楚,我沒有愛她,但是那一刻,我們覺得很親近。”兩個彼此的心各有所屬的人,只是因為門當戶對的身世不得不結合,只能用“命中註定”來解釋了。

中國人對命的注重是在傳統文化的影響下,把人的一切偶然遭遇與他人發生的關係,都看成是一種無可奈何的事前定好的必然性。人們最喜歡用緣來解釋婚姻,因為夫妻關係是人倫

之始,沒有夫妻這一倫就不可能有其他任何一倫。將人倫之始用緣來表示,實際上也就喻示了所有人際關係的前定性。

《半生緣》:“緣”,逃不脫的人情磁力場

②既然是提前預定的結局,就可以以一種中和的態度來對待人生

中國傳統文化意義上的“緣”有依靠的含義,這裡面即揭示出了人與人之間外在的關係屬性,又指向了人與人之間精神心理、情感歸屬、以及價值認同等層面上的相互理解、相互溝通。

叔惠和翠芝一見鍾情,但是懸殊的家境讓叔惠望而卻步,他自知高攀不起,在世鈞和翠芝的婚禮上叔惠喝得酩酊大醉。到了人人平等的美國,他終於可以突破門第娶一個有錢的女人,可是他內心的情感歸屬卻一直停留在翠芝身上。他告訴翠芝:我這輩子都是被你害的,好像這輩子就只能吃這碗飯了。翠芝不無悲哀地回應他:想不到有錢也是一個缺點。

世鈞曾經在心裡發誓,結了婚一輩子也不讓曼楨再受苦再難過。可是十多年後得知曼楨的遭遇,他拼命地想想出一個可以更好地安頓曼楨的方式,倒是曼楨釋然地告訴痛苦糾結的世鈞:能見面已經很好了,我們是回不去了。

兩對精神上相知相愛的人不能相聚相守,如何才能不至於因這些禍福恩怨而大喜大悲,也就只能歸因於沒有緣分了。只有這樣,也才能找到為人處世過程中的心理平衡,從而心甘情願地適應人際關係上的各種可能,並以一種中和的態度來對待人生。曼楨說“要永遠愛一個人,跟永遠恨一個人是同樣困難的”,是經歷了人世悲喜後接受命運安排的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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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中國人生活在人情的磁力場裡,是否懂人情事故成為衡量一個人的最首要標準

儒家的道德系統離不開差序格局的中心,我們的身體是為差序格局裡的關係負責,為這些關係獻身、捨身、身體力行,是當仁不讓的義務,否則就是自私的不道德的主體。

①身體是為關係服務的,個體並不是自己的真正主人

中國人對自己對別人都只有“人身”觀念,而沒有“人格”觀念。臺灣學者孫隆基說:“身體化”的存在就是一種沒有“靈”,也沒有多少“肉”,沒有超越意向、幻想力,也沒有多少好奇心的存在。

家,是世鈞和曼楨各自利益和共同利益的出發點,讓家人安心,自己才能安身。世鈞告訴曼楨:“我這次回南京,爸病得好重,媽媽擔心死了,家裡都會落在姨太太的手中。唯一的辦法就是我留在南京,接管家裡的生意,我一直都不太想靠家庭,可是當爸開始老了,這種感覺也開始變成同情。說也奇怪,我答應之後,爸的病就突然間好轉起來。”

曼楨決定跟世鈞回南京,是因為她認識到世鈞的身不由己,自己如果要和世鈞在一起,也必須捨棄自己的事業追求和家庭。世均在父母面前否認曼楨有姐姐,既是為了父母安心,也是不想因此影響和曼楨的婚事。

安身和安心,都是交由關係裡的別人才能實現,超越關係尋求自我的行為是自私的。個體的身體、靈魂、感情都交由關係主宰,交由關係調配,每個人都不能尋求“個性”,只能尋找讓關係和合的趨同。任何抗爭都是對關係的破壞,是對集體利益的剝奪,是眼裡只有自己沒有別人的自私。

《半生緣》:“緣”,逃不脫的人情磁力場

② 人情是中國人的主要精神形態

北大教授尚會鵬說:中國社會人的存在方式不是“個體”而是一種“關係體”,人與人之間的交換關係都不像個人社會那樣“清爽”,而是一種附帶感情的不等價交換模式,或者說是一種經過了價值轉換後使用價值不等而意義相等的互酬式交換關係。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謂的東方社會的“人情味”。

人情的磁力場的運作,需要用“自我壓縮”來換取他人的讚許。乖、聽話、逆來順受,以自身沒有個性為榮。“想他人之所想、急他人之所急”是備受讚許的懂事行為,人情的磁力場變成了個體死亡的陣地。

然而反過來想控制別人者,也會導引出處處替對方著想的“人情”邏輯。

姐姐對想逃跑的曼楨說:“真是的,這個人呢,實在是好恨,不過他對你倒是一片真心的。現在你能到哪去嗎?你是我的妹妹做大做小,我哪會跟你爭啊?”

中國人的“良知”是可以用“人情”去顛覆的東西。曼楨沒有采取更激烈的反抗,而是幫姐姐生下了姐夫的孩子。如同姐姐當年拿身體養活了全家,她拿身體報答了姐姐。

西方人的精神對上帝負責,尋求的是自我的超越,是精神脫離世俗的肉體的靈魂飛躍。中國人的精神卻必須依附於這沉重的肉身,才能完成“自我”的實現。

《半生緣》:“緣”,逃不脫的人情磁力場

③ 個體的“自我”肯定,必須藉助別人的表態

做好人是中國人為自己賺取“道德上的優越性”的最佳方法,這種精神上的自我完成必須藉助家庭或者社群。一個人想得到別人的認可,就必須處處替別人著想,尤其必須關懷別人生活上的問題。只有這樣,才能“以德服人”。這種完成“自我”之舉,只有在人情的磁力場中才能實現,而且這種完成結果,似乎比那些只追求個性的自我實現顯得更為“無私”。

其次,處處以對方為重的行為,也可以是一種使對方欠自己“人情債”的方式,以便自己在將來也可以求助於人。曼璐養活了一家人,自然就成了一家人的債權人。母親認為拿小女兒的婚姻還大女兒的債,也沒什麼不對。反正女兒都是要嫁人的,嫁一個有錢人,既能幫到大女兒又能幫助家裡,何樂而不為呢!

中國人的個體是很單薄的,必須常常受到人情磁力場的溫暖包圍;中國人的“個體”也是無法對自己下定義的,他必須在這種關係裡才能看見自己的存在,才能找到自己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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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每個時代的人,都有屬於那個時代的命運,人很難超越自己所屬的時代。那個時代的傳統家庭關係裡,個人的需求是沒有合法性的,個人甚至不能有精神性的需求,因此才有了這樣令人如鯁在喉的姻緣聚合。

今天的我們在做人生的選擇時,是否能夠突破傳統的束縛,是否能衝破家庭觀念的捆綁,是否能走出人情的磁力場,這都是我們要捫心自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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