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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存問題
(一)複雜性
(二)起因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三)擴展性(規模呈擴大化趨勢)
(四)組織性
(五)違法性
(六)反覆性
二、主要原因
(一)社會轉型引發的矛盾是群體性事件產生的基礎性根源。
(二)部分幹部的官僚主義和腐敗行為是群體性事件的政治因素。
(三)群眾的民主意識在不斷增強,但政治參與能力相對較低,法制觀念淡薄,這是群體性事件產生的文化因素。
(四)基層組織社會控制弱化,社會權威機構失衡,是目前群體性事件產生的體制性根源。
(五)各種具體的利益衝突是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導火索。
三、對策建議
(一)要保持掌握群體性事件苗頭的敏銳性。一方面,在形勢好的環境中,注意保持清醒頭腦,防止對存在的問題熟視無睹。另一方面,在新情況、新矛盾不斷出現時,注意冷靜分析,對事物的主流和本質作出正確判斷。在實際工作中,要建立矛盾排查、調處機制,及時瞭解群眾存在的問題,及時分析和預測可能發生的問題和糾紛。
(二)增強處置群體性事件的主動性。轉變部分幹部“放任不管、熟視無睹”的被動觀念,建立處置群體性事件預案,並按處置群體性事件預案的要求,切實做到及時、主動、超前。
(三)提高處置群體性事件的針對性。一是教育為先。要加強對群眾的思想宣傳力度,突出教育引導機制,大力宣傳政策合理性、合法性,宣傳黨的法律法規,宣傳黨委、政府工作思路。二是攻心為上。在處置群體性事件中,需要有一定靈活的攻心政策,強化法制教育,通過邊打擊、邊震懾、邊引導、邊分化,敦促涉嫌違法對象投案自首,達到攻心目的。三是綜合治理。在宣傳教育和打擊分化的基礎上,從根本上、源頭上徹底平息處置群體事件,要全面開展綜合之地,做到進一步夯實基礎,達到標本兼治。
(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群體性事件。建立科學決策和民主辦事機制,避免因決策失誤引發群體性事件。建立健全思想引導教育機制,化解人民內部矛盾。進一步建立健全責任機制,強化基層基礎工作,真正把群體性事件預防和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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