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註冊商標可以享受哪些權利、履行哪些義務?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了保護自己品牌的合法權利會向商標局申請,將品牌註冊成商標。大多數只瞭解到商標權的一部分權利,忽視了其他的權利。對商標權沒有徹底的瞭解,也會對企業品牌會造成一定的損失。那麼商標註冊人到底可以享受哪些權利呢?在享受權利時,註冊商標還要履行哪些義務呢?

註冊商標可以享受哪些權利、履行哪些義務?

商標註冊人的權利主要是指對註冊商標所享有的專用權。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對該註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商標專用權有8項權利!

商標註冊人權利

1.使用權:商標註冊人有權在其註冊商標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在相關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

2.獨佔權: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佔權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擅自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3.許可使用權:商標註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

4.禁止權:對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商標註冊人有權予以制止。

5.設立抵押權:商標註冊人有權在經營活動中以其註冊商標設立抵押。

6.投資權:商標註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將其註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7.轉讓權:商標註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序將其註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

8.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享受商標專用權同時要履行2項義務!

商標註冊人義務

1.商標註冊人應當對其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質量負責。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時,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

2.商標註冊人應當嚴格按照商標法律的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其註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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