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快遞寄存櫃節省了快遞員的時間和精力,但為什麼這個節省的代價要我們消費者來買單?

糰子論育兒


所有快件均有支付快遞費,其中包含送貨上門費用,快遞公司未經收件人的同意,直接交由驛站代收,省去派送服務,是否屬於違約?請問是誰授權驛站代收我的快遞並且不送貨上門?諮詢過快遞公司快遞公司沒有和任何驛站有合作,驛站都是個人行為,快遞公司客服明確說了,必須送貨上門,看清楚送貨上門。送貨上門是義務,課戶上門取件是不是應該把該送沒送的投遞費一兩塊錢還給客戶。因為你沒服務,為什麼還要錢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