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商鞅變法”彷彿是一把“雙刃劍”插在了秦帝國的心臟

導語:

公元前445年,兩千多年前的時代,恍如隔世。那個時候的中國正經歷著戰國時代,群雄割據的戰亂時期。

當時分別有:秦、楚、魏、韓、齊、趙、燕七個諸侯國,這七個諸侯國都各自有著吞併其他六國的野心,但一個國家想要變得富強,必須要通過強有力的改革才能實現。

所以在當時每個國家都實施了改革變法。而歷史從來都是優勝劣汰的遊戲,在改革的大浪潮中,有的國家走向了巔峰,而有的國家卻因為改革失敗從此走向了末路。

其中秦朝稱王時間是相對較晚的,但是可以說是改革最成功的。因為秦朝在改革之前還是非常弱小的國家,並且經常受到其他國家的侵犯。直至公元前362年,秦孝公繼位,為了富國強兵,發佈了《求賢令》,當時還在魏國的商鞅來到了秦國,向秦孝公提出了用“法家”思想治國,深得秦孝公重視。

秦孝公於前356年,任命商鞅為左庶長(當時屬於秦朝重要的大臣)。從公元前356年開始到前350年,商鞅在秦孝公強有力的支持下,大行改革變法,隨後秦朝在商鞅變法中迅速的強大起來,很快的從戰國七雄中脫穎而出,可以說這都離不開實行改革的成功。

“商鞅變法”彷彿是一把“雙刃劍”插在了秦帝國的心臟

戰國時期七國行政圖

雖然通過商鞅變法讓秦朝短時間內強盛了起來,但由於變法強度太過硬,導致也留下了很多隱患與弊端,就連商鞅最後都 因為改革變法中觸犯了秦朝貴族的勢力,最後車裂而亡。今天我們就來談商鞅變法的成功之處與失敗之處。

秦朝實施的商鞅變法成功之處

1、經濟與法律方面

商鞅是戰國時期“法家”思想的奉行者 ,所以商鞅實施的變法也是主要秉承著法家的“嚴法”“重刑”主導思想為主體的。商鞅首先在法家原有的著作《法經》為基礎上,對秦國原有的《秦法》做了重新的修訂,並且改法為律,稱為《秦律》。

《秦法》和《秦律》雖然是一字之差,但本質上是有著區別的。《秦法》主要是維護社會的公平性,而《秦律》更注重讓百姓都懂法知法,從而讓百姓害怕犯罪,提升社會的穩定性。

所以這一個字的轉變並不在於表面,而是代表一個國家從法制制度上一個飛躍性的進步。

“商鞅變法”彷彿是一把“雙刃劍”插在了秦帝國的心臟

圖畫中的歷史商鞅

《秦律》的修訂後,秦朝開始大力進行法制宣揚,不管是老幼婦孺,還是青年男性,都要知法、懂法。在懲罰罪犯上,不管是大罪、小罪全部都要重罰。下到百姓,上到貴族,只要犯罪都一律拿辦,絕無優待更不會赦免。不僅如此,商鞅還推出了連坐法。

引用:《商君書·禁使》:“故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為棄惡蓋非而不害於親,民人不能相為隱。

史料記載連坐法的規定是,不管是親友還是夫妻,只要是有犯罪的跡象,都必須要向官府揭發,不能包庇罪行,如果一旦發現有包庇者,全家人都要一起受罰。就是在商鞅嚴厲的變法下,和治理犯罪的強硬的態度下,在短短的十年內便為秦朝打造了一個太平的盛世,百姓們夜不閉戶的安穩社會。

《史記》中記載了當時的社會風貌:“秦民大悅,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從上面史料記載可以看出,當時的秦朝的平民都安居樂業,在道上不會隨意的撿別人掉下的東西,山裡也沒有山賊了,家裡的條件也逐漸好起來了,一片祥和的景象。

在經濟上,商鞅為了強盛秦朝的國力,商鞅通過變法規定凡是勤勞耕織,從而生產的糧食還有布匹多的農民,就可以免去秦朝的徭役負擔,還可以用糧食及布匹去捐買官爵。

商鞅實行這一規定,不僅改變了秦朝落後的生產關係,更通過獎勵一家人辛勤耕織,來鼓勵墾荒,推動了封建奴婢制社會向封建社會轉型,開創了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制度,符合了新興的地主階級的利益,使得秦國的農業經濟得到很好的發展,成為了關中地帶最富庶的地區。

“商鞅變法”彷彿是一把“雙刃劍”插在了秦帝國的心臟

大力支持商鞅變法的秦孝公

2、軍事與內政方面

商鞅在軍事上實行軍功爵制,用獎勵軍功的方法去刺激百姓上戰場殺敵。根據士兵們在戰場上殺人的總數,來統計軍功,然後以軍功的大小來賞賜爵位,還從具有軍功、爵位的人中選拔出官吏。這一軍功爵制的推行,使得秦朝的很多普通民眾喚起了貴族夢,都踴躍的參加軍隊,上前線殺敵建功。

引用《史記·商君傳》記載: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而無所芬化。

從上面可以看出,所有秦朝的屬民都必須建立軍功才能賞賜爵位,就算是秦朝的舊貴族軍事上沒有功勞的,也不能授予爵位,就這樣有效的從法律上廢除了舊貴族的世襲特權。

商鞅不僅在通過軍制的變法廢除了貴族的世卿世祿的規制,更廢除了貴族的井田制,開創了阡陌制。

井田制指的原先貴族可以擁有大面積的土地,而阡陌制後貴族只能擁有原先土地十分之一的面積。通過這一制度有效的縮小了秦貴族的勢力範圍,更有效的維護了百姓的土地私有制,進一步的削弱了貴族勢力的影響。

商鞅還在變法中推行了郡縣制。最多時候秦朝共有三十六個郡縣,並且每一個郡縣都有行政官員,這些行政官員由秦朝中央政權直接管控,不管大小事務全部要上報中央,然後行定奪。通過這行政上的變法有效的減小了貴族勢力的地方特權,確立了秦朝封建君主專制的中央集權和官僚制度。

“商鞅變法”彷彿是一把“雙刃劍”插在了秦帝國的心臟

秦朝時期郡縣行政圖

小結:

從上面總結看出秦朝的商鞅變法能在戰國改革大浪潮中脫穎而出,就是在於秦朝實行變法的全面性及徹底性。變法後普通百姓為了得到爵位及賞賜都一心務農,種田織布,生產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從而社會秩序也非常的安穩。秦朝的士兵們為了加官進爵,更是都英勇作戰,奮勇殺敵,使秦國在對外戰爭中無往不利。

引用:蘇軾曾說過:故帝秦者,商君也。亡秦者,亦商君也。

上面記載更可以看出雖然商鞅變法使得秦朝走向了富強,功勞卓見。但是也給秦朝埋下了許大的禍患,彷彿是一把雙刃劍插在了秦國的心臟上。

商鞅變法的弊端及留給秦國的禍患

商鞅變法期間,秦王朝為了快速的鞏固專制政權,必然要採取嚴格的管理及控制,更是實行了嚴刑厲法。最為嚴酷的刑罰是連坐法。

即一人犯罪,親屬一同處死,這是重刑主義的極端表現。

商鞅的這種做法是妄想拋開倫常道德而完全依靠法律維護社會,並把法律與倫常道德對立起來,這樣使得秦朝的法律失去了道義的基礎,完全成為了統治人民的工具。長此以往,必然會激起民眾的反抗,從秦朝末期頻發的農民起義,就可以看出這正是商鞅變法留下的一大禍患。

“商鞅變法”彷彿是一把“雙刃劍”插在了秦帝國的心臟

表示秦朝末期陳勝吳廣起義的場景

商鞅變法對於政治、經濟、和軍事上的全面控制,使整個社會生活缺乏生機和活力,每個人都活在恐懼之中,人人自保,毫無安全感。長期的高壓政策,必然會導致民怨四起,從而定會有反抗活動。

《史記》記載:商鞅之法規定:棄灰於道者,要處以刑罰。

可以看出,在那個時候的秦朝,就算平民百姓在道路上倒個垃圾,本是情理之中。而商鞅卻要處以重罰,使得秦朝的百姓每天都生活在心驚膽戰之中。由此商鞅更被後世稱為酷吏。因為秦王朝一直奉行的都是商鞅之法,所以秦王朝的暴政都離不開商鞅實行的變法。

商鞅變法,以高度強硬的姿態實行著政治改革,使秦朝走向強盛。然而同時卻又因為嚴厲殘酷的政治影響,使秦朝帝王都為政暴虐。而秦朝在統一六國,僅15年後便滅亡都離不開秦朝君主的暴政,而這都是最初商鞅變法弊端留下的禍患。

“商鞅變法”彷彿是一把“雙刃劍”插在了秦帝國的心臟

商鞅最後被處以車裂


結語:

歷史發展逃不過一個週期律,商鞅作為戰國時期的變革先鋒,通過商鞅變法對中國早期法制及農業上的影響也是不可否定的。在推動秦國走向富強,實現了第一次統一中國的功勞更是不可磨滅的。

但是商鞅的殘暴立法也給秦朝和後來的社會帶來了不可低估的負面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商鞅變法的許多措施都破壞了歷史文化發展的前景,而這些錯誤及後果,也為秦朝後世君主獨裁埋下了禍患。成為了秦朝在統一中國15個春秋之後,便快速滅亡的原因之一,應了一句古話“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strong>“讀史可以明得失,讀史可以知興替”我們後世應該從中找到商鞅的成功之處去加以學習,失敗之處去加以扼制。這正是我們歷史愛好者應該細緻思考的。

最後感謝大家耐心閱讀。我們下篇文章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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