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什麼叫鐵路通勤?

CD123321


鐵路乘車證根據工作性質分多種!-家庭與工作單位上下班是通勤票,原則上中途不許下車,需要換乘除外,還有大通勤和小通勤區別現改為400公里之內是小通勤,可以天天坐車回家,大通勤超過4百公里,原則上一星期回家一次,另有乘車卡片去車站填發車次有座需交2元座號費,當然通勤票不受車次限制,小通勤只能坐硬座!大通勤可以坐硬臥!這是普通職工,段長以上級別可坐軟座軟臥!沿線沒有學校的鐵路子弟也由父輩所在單位填發通勤(學)乘車證!大概就這樣,但細節很多!只有長年通勤職工知道!有的列車員都不懂!


海嘯961


鐵路通勤就是家和單位不在一座城市,往返幾百公里跟玩似的。根據班制的不同,回家的頻率也不一祥,如長白班基本每週回家待兩天,單位照顧的話,可以週五早回,週一晚來。三班制,基本是下了班就回家,但是路上浪費了大把時間。我回家基本上往返得將近8-10小時。

鐵路通勤,一天兩天沒感覺,時間長了也就麻木了,與周圍的一切都感覺切斷了,上班的地方沒有家,有家的地方沒同事,回了家想與人交流,就得減少陪家人的時間。反正通勤絕對是一件溫水煮青蛙的勾當,把人變得孤家寡人啦!

和其他人說起鐵路通勤不用花錢買票(得花2元錢籤一張票,現在復興號來了,不籤票不讓上,並且現在北京局管轄範圍內他們的動車組的好多站不給籤票),坐多了也就夠了!


半兒


鐵路工作性質是點多、面廣、線長。點多是鐵路職工工作地點作業點多,如區間工務和線路維修,以及山間區間線路小車站和線路所多。面廣是涉及到機務段,車務段、電務段、工務段以及供電段和車站等;線長就是鐵路線跨省跨局等。機務段的司機,有的司機距離工作的單位機務段幾百裡,下班了還得回家,所以得有通勤票,有司機到跨局跨省去機車製造廠去接新車,往返幾千裡,這要所在單位開出差票。工務供電段等部門職工要到幾十公里甚至幾百公里去維修鐵路和高壓線,都要用通勤票的。不可能給鐵路幹活,讓職工掏錢坐車的吧。通勤票就是方便職工上下班回家,或為職工者維修線路和高壓線的年票。



圖為杭州東站


gaosheqin


您好:鐵路通勤就是指,單位和職工的家不在同一個城市的。鐵路運輸企業的特點,就是點多線長,為了維護好鐵路的運輸線路,鐵路員工一般都是步行檢查線路,到了一定的公里數後,就乘坐火車回到家裡,第二天接著昨天的線路,繼續檢查。由於鐵路線路大多數都是在山裡的,根本不通公交車,為了方便職工的上下班,才有的這個事兒。地方企業都在同一個城市,單位早上開大客車接員工上班。而鐵路員工則根據自己的工作時間,自行的安排自己的乘車時間,到單位上班。這就出現了鐵路通勤。


史遠有


鐵路職工工作單位不和家在一起,得坐交通公具來回上下班,這種現象就叫通勤,利用交通工具出勤上班叫通勤。


寶蓮至尊


通俗點說就上一下可以搭個便車沒座位!


良心哥們


家在已地,上班在甲地這就是通勤……


公證25324572混蛋


對於通勤動車組的定義,不同地區均有不同的定義。例如在英國,即使不是使用橫向座椅的列車,也可被看作通勤動車組。不過如以日本的標準來看,大部分西方國家的“通勤動車組”則只可被看成近郊型列車。但以日本標準來看,香港東鐵線列車則可被看成“近通混雜”型,有時亦皆可被看成近郊或通勤型。情況有點像JR東日本E217系及JR西日本207系。不過 E217 係為近郊型,而 207 系則機件配備和列車性能介乎於近郊及通勤,但擁有通勤式車體設計而被定為通勤型。

後來,自E231系的出現,鑑於其分成通勤和近郊型的特點,後來JR也出現了一種新的電車種類:

一般型電車。而且,有些地區的通勤帶非常廣闊,就連近郊鐵路都成了不少人的通勤交通(例東京為中心的湘南新宿線,京阪神為中心的JR京都.神戶線)。而在歐洲亦有類似的情況,通勤電車也有機會走得很遠。所以,現時鐵路界仍未有一套公認且標準的定義。


農地圈


一般來說,鐵路職工的家庭住址都離上班地點很遠,鐵路職工上下班就叫做通勤,而為了方便他們上下班的火車乘車票就叫做通勤票,通勤票必須和工作證在一起使用才有效。

像我上班在廣州的一個工區,家在江西,如果沒有通勤票要回家非常的不方便,而且鐵路經常有應急情況發生,如果沒有通勤票還要買票等車,耽誤事故的處理,而通勤票可以讓職工迅速從家裡趕回來上班。

但是通勤票不是哪都可以去的,有公里限制,一般省內管轄範圍就是家到工作地的通勤,而省外的都不能超過500公里,剩下的里程就要自己買票。

並且通勤票是沒有座位的,如果火車上有空座位就可以坐,沒有的話只有站著,上臥鋪一般都要列車長籤票,基本沒有位,只能坐邊座。

一般鐵路職工都是晚班,通宵完一大早還要坐火車回家,如果沒座位只能一路站回去,其實都挺不容易的。


桑代依687


所謂通勤職工是指鐵路職工的工作地點和家庭住址不在一個城市,乘坐火車上下班。通勤職工乘坐火車必須持有通勤證,上面有通勤區間、有效期、工作單位、職務等等信息。

另外,通勤職工和列車員之間確實很容易產生矛盾,主要是由於以下原因引起的:
  • 通勤票沒有座號,也就是說默認是站票,運氣好了碰上有座位空著了才能坐。所以經常會因為座位的問題產生一些糾紛。
  • 往往會有一些通勤職工,因為自己是幹鐵路的,認為自己 “懂鐵路” ,做一些危險的事情(比如在列車臨時停車的時候用自己配的火車鑰匙開門下車,屢見不鮮)。
  • 由於通勤沒有座號,所以很多職工會在上車的時候上 “預留車” (有的車途徑大站,會給大站預留整節的車廂)或者臥鋪車,但是乘務又規定不能讓人上這些車廂,所以時常會起衝突。
當然,這些都是個別問題,並非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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