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本次疫情屬於協議裡所說的:不可抗拒的情形,如災害、戰爭等,可免責嗎?為什麼?

憂傷的四阿哥


您好,很榮幸收到您的提問!要看這次疫情對合同本身是否構成不可抗力,比如,因疫情停工導致無法按期履行合同,就屬於不可抗力了。要區別對待,目前不能一概而論,即使有不可抗力條款的規定也一樣適用。


齊鳳說法律


正確的說不可以的、否則就失去了協議裡的意義。理有賞罰分明。責有將功補過。出非死者方可免去法責與問責。由其一個有法制的國家裡更應盡職盡責維護好這個準則,方可使社會穩步向前發展,使集體受到更好保護,一個人允許犯錯誤,也允許改正錯誤。有錯必改還是一個好人。不能一棍子將錯誤人打死。否則就不是中國人的傳統美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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