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與喜歡的人約定三年後再相戀,在這期間無聯繫,他在這期間和別人談戀愛又主動分手來找我求原諒複合,怎麼看?

尹靈忠


把你當備胎,沒合適就找你,有合適人你就不合適了[捂臉]這樣男的很多很多,給自己花心找藉口,開始很合適,後來上床了男的覺得不行,性格又不合適了,約定幾年後改正。哈哈老套路了,所以女孩睜開自己快要瞎了的雙眼,好好看看,別盲目了,這種男人不能要,男的很多,一定看清楚要,加油!讓他滾回去吧!!


熱愛生活的娜娜


三年後我們再在一起吧!這三年我們都互相好好學習,一起努力考上同一所大學,好不好?

少年帶著磁性的聲音傳入耳中。

三年……三年……我一定會好好學習的,三年後再見吧……

三年後女孩考上了一所較好的大學,男孩則在這三年中又談了戀愛。說好的三年彼此努力,都是騙人的……

我做到了約定,但你失約了,我只好毀約了……

再見,我們都會遇良人……

你自己想想吧,以一個局外人來看。


不二說情感


你這問題太複雜了!建議,繼續

第一相戀還有約定時間嗎?又不是過三年結婚!你可知道三年把不可能都能變成可能。

哪個腦子被門擠了,提出這個約定。說不好三年把孩子都生出來了,或者早就談一段風流戀愛了。你是幼稚還是不明白現實感情的脆弱。

第二,三年不聯繫,你以為是冷血動物嗎?

不聯繫就不要約定,你不知道感情需要牽掛與陪伴嗎?三年屁都不能放一個,活活受憋啊!準備進寺廟嗎?

正常人,有幾個做到的,人一輩子都在情裡掙扎折磨,你卻希望對方當三年和尚。你們到底受哪方面教育,不敢苟同。


第三,對方沒遵守諾言,與別人戀愛,又分手。

這可是男人啊!七情六慾正常男兒,三年禁慾,誰能做到?他這樣做太正常不過了。你怨他什麼,你們的約定站在人性上面嗎?

你讓一個嬰兒不哭,他聽你的不?你只有給他奶水他才能停止哭泣,這是身體本能需要。三年之內不談戀愛,需求從哪裡滿足?

第四,男方道歉求和,還拉什麼架子

本來約定就不對,對方戀愛情有可原。倒是你 問題挺大的。之所以有這樣的約定,一是,已婚。二是,私情。三是,攻讀。自己門清不多說。


對於這種情況,個人淺見

  1. 原諒,繼續
  2. 既往不咎
  3. 防止夜長夢多,趕緊結婚,反之,還那樣
  4. 都別對對方提過高要求
其實,一瓶不滿半瓶晃盪,比較適合你們。這不是諷刺,這是不成熟,太幼稚。一切的約定都在人承受能力上面。別把對方想的高大尚,凡夫俗子,做不到。

如果約定與誓言那麼管用,現在就不會那麼多痴男怨女了,民政局早該關門了。


所以,別計較 ,抬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繼續前行得了,別嫌棄彼此,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差不多就得了。


懂愛會愛


個人認為,

1、如果你是一個成年人,那麼這種約定就不成立,三年的時間可以改變很多東西。

2、喜歡的人,而不是愛的人,喜歡和愛要分清,本質的區別。

3、不管何種原因,不遵守承諾和約定,這種行為定性為背信棄義,是為人所不齒的,這種男人不值得信賴和託付終身。

4、三年了,捫心自問,你還喜歡他麼?

5、這問題還用問嗎?你當然要高傲的轉身,去尋找屬於你自己的人生呀!

6、老孃一定要過得好,過得很好,給他看。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完全是個人愚見[捂臉]



井心心


先理理你的問題:

一、相約三年後戀愛,是不是說“三年”前相約時的你們只是處在一個相互喜歡,但彼此間又不十分確定,所以有了三年之約,且不聯繫的方式來考驗對方,考驗自己,也是考驗這段感情,看看三年後的你們是不是還是相互喜歡?

我以這個為前提梳理!

二、問題中沒提到你們的約定中彼此不能談戀愛,所以對方不存在違反約定的情況!

三、問題中說“他”主動提出分手來求你“複合”,這點有點沒明白,都沒談過怎麼求你“複合”?

四、兩個假設兩個解決辦法:

A:如果三年前的你們是戀愛關係,他在“萬花叢中”看花了眼,擁有“白玫瑰”眼饞“紅玫瑰”且選擇放棄“白玫瑰”奔向“紅玫瑰”,那我建議你不要納入考慮範圍,這就是傳說中的“渣男”

B:如果你們三年前只是停留在“喜歡”又不“確定”上,且你們的“相約”沒有約定對方不能談戀愛的情況,他回來找你了,是他喜歡且確定“那個人”是你,如果三年後你也確定是他,那為什麼不接受呢?


佛曉木


有毛病吧,真正相愛的人怎麼捨得讓你等三年?何況一個女人的一生有多少個三年可以等?說這句話的人一定把你當備胎,自己在外逍遙快活,等他玩夠了,如果你還在,如果他沒找到更好的,你就是那個最好的結婚人選……因為你等了他三年,婚後必定重蹈覆轍的包容他的一切!所以這種人有多遠讓他滾多遠……


海燕吶577


沒有比較,就沒有好壞!

三年後,他回來找你,說明他之前的女友不合適,比較後發現還是你更好,這樣他才會懂得珍惜。

是否接受,你要問清楚他的戀愛是什麼原因導致失敗,若是女方原因,可以接受。若是男方原因,那就要看你能否接受他的“原因”,不能接受,當斷則斷。

是否接受,要看三年前他是直接拒絕你還是與你保持“曖昧”關係。若是,他是人渣,棄之不可惜。若不是,他明確與你普通關係,直到他與前女友分手,說明他有責任心,可以相處。

是否接受,還要看你自己內心感受。你是否能夠包容他這段戀情,若不能,還是拒絕為好,畢竟這段戀情會影響你們將來的交往。若不在乎,那可以考慮交往。

總之,是否接受,關鍵要問你內心怎麼想?還要看你對他的真實瞭解程度。說實話,人間何處無芳草,為何在一棵樹上“吊死”。


江鵬2020


親,關於這個問題我跟你說點真真切切實在的。

世界上沒有後悔藥賣,失聯也不是一句對不起就能一筆勾銷的,既然選擇了離開,就不要再厚顏無恥地回來,傷害了別人一次還要再來打攪第二次,你以為是中獎再來一瓶嗎?

想想,當初那個要和你失聯的人,是真真切切的想要離開你,他又憑什麼在你獨自養好傷口的時候,又回來找你?你經歷了那麼深的絕望,在無數個午夜夢迴時哭醒,終於決定放手,還自己自由,可是,他又回來了?憑什麼!當年腦袋進的水好不容易倒掉,現在又全部灌進去?

以上是我的觀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玫瑰]





深貓


三年的時間,他能夠違背當初的諾言去和別人談戀愛,那麼長的一輩子你覺得他能信守承諾嗎?好好想一下,他是不是真的合適你。





幸運虎寶貝


滄海桑田,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世界已經發生很大的變化,這其中,舊的觀念,無論戀愛,婚姻都受到很大沖擊。古代交通不發達,通信落後,堅守盟約,從一而終有存在的可能性。但現在,人員流動,信息日新月異,這時候,在二人世界裡,尤其是相隔時間,空間的距離一成不變可能性很小,現在的感情世界應該更追求一種變化中的相對平衡,無論是三年,十年,有緣則聚,珍惜當下,可能會是一種比較樸實的戀愛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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