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承德市:引灤入津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協議完成第二期續約 冀津聯防聯控改善流域水環境質量

河北省政府與天津市政府簽署《關於引灤入津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的協議(第二期)》

,通過深化跨界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推進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確保水質基本穩定並持續改善。在2019年至2021年協議實施期間,冀津兩地將繼續設立引灤入津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資金,其中,天津市、河北省財政分別安排補償資金,根據考核結果據實撥付;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按政策申請,撥付河北省用於上游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確保專款專用。  

早在2016年,冀津兩地就在全國率先建立了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引灤入津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工作第一期補償協議至2018年12月履約到期,河北省圓滿完成各項治理任務,與2015年底相比,灤河上游流域水質明顯改善。  

為進一步做好流域水環境保護和水質改善工作,冀津兩地啟動並完成了第二期協議續簽工作,雙方在考核目標、補償標準、主要任務等方面達成一致意見。與上一輪合作相比,第二期協議實現了四方面突破和創新。一是水質考核目標提高,自2020年起,考核斷面水質月均值達標率提高到100%或年均值達到地表水Ⅱ類標準,增加總氮獎懲指標;二是補償標準上,天津市設置了浮動獎懲資金,如考核斷面總氮指標降低,河北省每年可多獲得補償金;

三是主要任務上,在單一由河北開展保護和治理基礎上,增加了天津市聯防聯控任務;四是在協調聯動上,豐富了冀津兩地的合作內容,通過聯合調研、聯合執法、聯合監測等,共同解決水環境保護突出問題。  

根據第二期協議,冀津兩地在跨界處設置3個水質監測斷面,其中黎河橋、沙河橋監測斷面為跨界考核斷面,淋河橋監測斷面為參考斷面。兩個考核斷面分別核算,在無斷流情況下,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4項指標年均值達到地表水Ⅲ類水質標準,且2019年、2020年和2021年月均值達到Ⅲ類水質標準的月份比例分別達到90%以上、100%和100%,或年均值達到Ⅱ類水質標準;2020年、2021年總氮指標逐年降低。  

引灤入津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範圍包括引灤入津流域於橋水庫上游河北省承德市和唐山市相關縣(市、區)。生態補償資金主要用於潘家口、大黑汀水庫及上游地區、引灤輸水沿線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水資源保護等項目,冀津兩地將對資金使用共同開展績效評估工作。  

冀津兩地在簽訂協議的同時,還共同制定了

《引灤入津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實施方案(第二期)》。實施方案中,明確了冀津兩地的主要任務,河北省將潘家口、大黑汀水庫納入生態紅線保護範圍並加強管控;在流域內深入推進涉汙企業、尾礦砂、農業源、生活源等專項治理工作,確保水質達到考核目標。天津市與河北省積極開展對接合作,採取對口幫扶、產業轉移、共建園區等方式,探索建立多元化長效生態補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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