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通,告

關於恢復全市機動車檢測機構

車輛檢測業務的通告

根據上級對疫情防控及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指示精神,為方便群眾生產生活,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自2020年2月28日起,有序恢復全市範圍內的機動車檢測機構車輛檢測業務。

一、對已通過轄區黨委、政府及疫情防控部門復工復產驗收的,公安車管部門准予開展車輛檢測業務,核發檢驗合格標誌。

二、各檢測機構要切實加強檢驗場所及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安全防護措施,認真做好人員及車輛的信息登記;要合理調整服務流程,採取預約辦理、限量分流等措施,控制業務辦理數量,減少人員聚集,確保不發生問題。

三、廣大車主在辦理車輛檢測業務時,請自覺佩戴口罩、嚴格做好自我防護,並自覺配合工作人員做好衛生防疫工作。

四、依照前期公告精神,對因疫情防控期間造成的車輛逾期未檢驗的,上線檢測時不予處罰。

特此通告。


東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0年2月27日


附件:全市車輛檢測機構名稱及地址

通,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