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法院幹警在防疫卡點巧遇被執行人 現場溝通快速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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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上午,雲和縣人民法院參加疫情防控的執行幹警王靖早早來到縣城某社區卡點,負責進出人員登記和體溫測量工作。然而,意想不到的是,在為一名男子登記時,王靖驚訝地發現,對方居然是一名喜歡玩失蹤的被執行人。

“這人一直沒有履行還款義務,我們通知他好多次了,他就是不肯露面。”王靖意外撞見的這名被執行人姓劉,他為何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呢?事情還要從前年5月28日說起。

當時,因民間借貸糾紛,申請人張某將劉某訴至雲和法院。經審理,法院判令被告劉某一次性償還原告張某借款本金5000元及利息。

然而,法院的判決生效後,劉某始終未按照生效文書履行義務,無奈之下,張某隻得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當年9月份,執行法官向劉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後,經網絡查控,發現劉某名下多張銀行卡只有少額存款,法院雖然依法採取了凍結措施,但因為這些錢不足以支付欠款,頂多也就能繳納一下訴訟費,執行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

在執行過程中,法官得知劉某長期在外打工,承辦法官多次通知其來法院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但對方始終沒有露面。在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的情況下,案件進入“終本程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然而,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王靖在防疫卡點執勤時,正巧就碰到了來登記的劉某。這下,這起執行案件就有了轉機。

昨日,王靖代表法院找上門,劉某這才明白,還錢這事兒避是避不開的。經王靖的耐心勸解,劉某對自己沒有及時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而表示了歉意,並表達了還款意願。

最終,在王靖的聯繫下,申請人張某與被執行人劉某通過“移動微法院”,在網上達成了協議,劉某隨即將欠款轉賬給了張某。至此,這起拖了近兩年的執行案件圓滿執結。

(來源:處州晚報 記者 朱劍 通訊員 鍾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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