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雲南女子遭男友掌摑後跳樓致骨折,檢方:不符合立案條件

原標題:雲南女子遭男友掌摑後跳樓致骨折,檢方:不符合立案條件

【雲南】20歲女子遭兩男子拖拽掌摑後跳樓 曲靖警方經複核不予立案

新京報訊(記者 張彤)雲南女子林寒(化名)因糾紛,遭到男友的兩名男性朋友打罵後,從曲靖一處賓館4樓跳下,造成全身多處骨折。當地警方調查後認為,涉案情形未達到立案標準,因而不予立案。27日,家屬收到檢方不予立案監督的答覆函。

雲南女子遭男友掌摑後跳樓致骨折,檢方:不符合立案條件

沾益區檢察院答覆函稱依法不予立案監督。 受訪者供圖

新京報此前報道,2019年8月14日,20歲的林寒從雲南省曲靖市沾益區一賓館4樓墜下,致全身多處骨折。從4樓跳下前,林寒曾遭其男友的2個男性朋友拖拽上樓,隨後遭男友掌摑、辱罵。當地警方調查後,做出不予立案決定。

此後,林寒家屬先後向沾益區公安局、曲靖市公安局提出複議、複核申請,警方均認為,林寒跳樓一事,未達到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標準。家屬對上述決定不服,於是向檢察機關申請立案監督,要求公安機關立案。

家屬稱,林寒墜樓後一直在醫院治療,全身21處骨折,至今生活無法自理,已經花費50多萬元醫療費用。

雲南女子遭男友掌摑後跳樓致骨折,檢方:不符合立案條件

林寒墜樓後全身多處骨折,至今仍住院治療。 受訪者供圖

2020年2月27日,林寒的家屬收到了沾益區檢察院的答覆函。答覆函稱,檢方審查後認為,事件中的4名當事人朱某敏、朱某彬、呂某、盧某奧在事發過程中,主觀上均無犯罪的故意和過失,客觀上4人的行為和林寒跳樓致傷的結果沒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沒有犯罪事實,不符合立案條件,因此依法不予立案監督。答覆函落款時間為2月24日。

新京報記者 張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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