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強化政策支持 江蘇發改委15條舉措全力推動企業復工復產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入新階段,一手抓抗“疫”、一手抓生產,正在中國大地並行推進。

為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江蘇省發展改革委集成發展改革各條線政策資源,研究提出了促進企業復工復產的15條政策舉措,並於2月27日向各設區市、縣(市、區)發展改革委印發了《江蘇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強化政策支持 全力促進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

圍繞企業復工復產,《通知》涵蓋了關於加強資金支持、保障重大項目建設、簡化項目審批、降低用能成本等15條高含金量“乾貨”,有利於緩解疫情影響,提振企業發展信心。

強化政策支持 江蘇發改委15條舉措全力推動企業復工復產


通知文件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深刻領會把握促進復工復產對於暢通經濟循環的重要作用,主動擔當、積極作為,統籌推進各項政策落實,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復工復產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充分調動各方資源支持企業渡過難關,加快企業復工復產進程,推動經濟儘快轉入循環暢通運行和高質量發展的軌道。

此外,《通知》還強調要注重加強政策推進落實的跟蹤評估,疫情結束後,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適時調整相應政策,對階段性的支持政策有序停止並向企業公佈,對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政策舉措要加強總結,推動形成服務企業的長效機制。

具體措施如下:

1、積極爭取國家和省貼息政策。深入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規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辦財金〔 2020〕115號)要求,加強系統聯動,爭取我省更多企業納入全國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享受中央優惠利率貸款和貸款財政貼息支持。加強與財政部門的對接溝通,推動相關企業、項目享受省級財政貼息政策。


2、切實加大債券支持力度。深化落實《省發展改革委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做好企業債券工作的通知》(蘇發改財金髮[ 2020 ]98號)要求,支持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支持企業債券募集資金用於償還或置換前期因疫情防控工作產生的項目貸款、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發行新的企業債券專項用於償還2020年即將到期的企業債券本金及利息,降低企業債務負擔,緩解復工復產的小微企業流動性資金壓力。


3、用好用實政府專項債券。加強與財政部門工作聯動,加快推動2020年第一批提前下達的政府專項債券發放到位,積極幫助項目主體解決實際困難,強化金融機構融資支持,推動項目儘早復工。積極協調並落實第二批擬申報政府專項債券項目的復工、開工條件,確保債券發行後,資金能夠儘快使用到項目上,形成實物工作量。用好專項債券用作部分項目資本金的政策,切實撬動社會有效投資。


4、發揮專項資金支持作用。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引導資金、省級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增設針對疫情防控相關項目的支持方向,採取投資補助和固定資產貸款貼息等方式,重點支持符合產業發展方向、具有發展潛力和帶動作用、受疫情衝擊較大的產業項目,保障項目加快復工復產進度。充分發揮專項資金對產業發展的支持作用,遴選一批重點高技術企業、中小型服務業企業,為其提供融資增信業務,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幫助企業順利復工復產。


5、強化重大項目“壓艙石”作用。深化推進《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大重大項目支持力度切實發揮“壓艙石”作用的通知》(蘇發改重大發[2020] 133號)各項政策落實,建立重大項目建設企業用工24小時工作調度保障機制,積極爭取疫情防控建設項目中央專項資金,支持水利、交通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將施工現場防疫措施費用納入工程概算,保障重大項目建設的用工和資金需求。投放省級統籌用能指標300萬噸標準煤專項保障重大產業.項目(高耗煤項目除外)合理用能需求,開展全省用能指標調劑使用,優先保障經濟拉動作用明顯、能效水平全國領先的高質量重大產業項目加快復工復產。


6、簡化優化項目審批流程。對緊急用於新冠肺炎防控救治等重點領域的建設項目,經當地政府同意,相關手續允許“先建後報”或“邊建邊報”。依託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推行“不見面”審批服務,及時為企業答疑解惑、指導事項辦理,確保疫情期間審批不間斷、推進不減速。


7、提升能源綜合保障水平。推行供電企業用戶報裝接電“特快電力”服務,對疫情防控重點單位接電開闢綠色通道,全省高、低壓業擴報裝平均接電時間壓降至35個和5個工作日內,開展個人用戶“零證”、企業用戶“一證”辦電。鼓勵和引導電網、燃氣企業採用簡化辦理和並聯辦理的方式,進一步縮短申請用電、用氣辦理時間和施工時間,確保項目早日開工。簡化項目能評流程,疫情防控期間採取項目廷後審查,在符合能耗煤耗總量控制和節能要求的前提下,網上提交能評承諾表即可開工建設,疫情應急響應結束後20個工作日內提交節能審查申請。


8、深化落實降費減負措施。疫情防控期間,免徵省內醫院和疫情防護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的電梯、鍋爐、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和監督檢驗收費,減半收取餐飲住宿業的電梯、鍋爐、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和監督檢驗收費;免徵進入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並與新型冠狀病毒相關防控產品的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費;自2月17日零時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全省收費公路免收車輛通行費。


9、降低復工企業用能成本。按照國家發改委《關於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發改價格[ 2020] 257號)要求, 協調推進上游供氣企業天然氣門站價提前執行淡季價格,在基準價基礎上適當下浮,並推動地方將上游降價紅利儘快傳導至終端用戶。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 258號)要求,到2020年6月30日前,支持用電企業根據實際情況按月選擇基本電費結算方式、按實際暫停用電天數減免基本電費;對因抗擊疫情需要擴大產能的用電企業,如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約定值結算基本電費,超過合同約定最大需量105%的,超過部分按實收取;對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用電,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用;降低除高能耗行業用戶以外的一般工商業、大工業電力用戶電費,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10、發揮信用管理和服務作用。深化落實《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切實加強信用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蘇發改信用發[2020] 127號)要求,實施寬嚴相濟、“一企一策”的舉措,對企業受疫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生產訂單完不成或者產品交付不及時出現的違約失信行為,審慎開展失信行為認定,滿足豁免條件的,不納入失信名單、不實施信用懲戒。開闢信用修復綠色通道,全面推行失信企業信用修復全程網上辦理,探索開展線上信用修復培訓,引導企業積極通過信用中國網站開展行政處罰信息修復在線申請、進度和結果查詢服務,對因受疫情影響生產訂單未完成或者產品交付不及時的企業,採取便利信用修復流程。


11.協調提升防護物資生產能力。支持重點調撥醫用物資企業和生產設備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擴大生產,積極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申請醫用口罩擴能專項,支持N95口罩等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等急需防護用品(服)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推動重點生產企.業儘快達產,推動已列入專項的11家企業儘快形成新增產能。支持具有轉換條件的企業通過技術改造快速轉成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等生產企業。摸查全省口罩等防護物資原輔料企業和口罩生產設備企業生產情況,保障企業生產原輔料及相關零配件供需對接,切實做好國家發改委跟蹤的61家口罩企業產能產量日報工作。積極調動各方資源,組織企業滿負荷生產,千方百計做好.口罩促生產、擴能力、保供應。


12、統籌優化南北共建園區工作推進機制。將推進企業復工復產作為南北共建園區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於共建成效明.顯、復工復產情況良好的園區,在考核獎補資金安排上予以傾斜支持,充分調動共建園區的積極性和能動性,加快推進園區企業復工復產。


13、加強外資外貿企業服務保障水平。落實分區分級精準服務要求,協同省有關部門,密切跟蹤外資外貿領域的世界500強企業、行業領軍龍頭企業等重點企業,開展精準服務,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影響。對符合條件的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及轉報事項,採取“不見面”審核方式,實行在線辦理,更好服務外資項目建設。


14、協調推進長三角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充分發揮長三角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工作機制作用,加強與一市兩省發展改革部門的工作對接,以疫情防控、生產生活性物資保障、城市運行保障等涉及國計民生必需的企業為重點,協同做好生產技術人員和相關設備、原輔料、資金等保障工作。支持儘快復工復產。加強溝通協調,用好長三角“一網通辦”等平臺,積極在交通運輸便利、省際道路限阻等方面做好服務工作。


15、建立企業復工復產難題協調調度機制。通過設立專人專線、開闢在線諮詢服務等方式,面向全省能源企業、高技術企業、服務業企業、中小微企業收集復工復產難題,採用工單式辦理模式,加強上下聯動、左右協同,積極協調各地各部門統籌解決復工復產面臨的人員通勤困難、貨物運輸受阻等問題,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堅強服務保障。(陳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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