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如果領導強制性調到很遠的地方上班,怎麼辦?

小幸運173645494


如果確實是工作上的需求,領導這樣做也沒有錯,因為畢竟始終都要有人去,請根據你自身的狀況去考慮,如果這個調動本身對你是有利的(比如有更好的上升空間或者施展才華),又或者這份工作對你來說非常重要,那麼你必須得去。反之,如果你覺得這個調動對你各方面造成了很大的影響,而且這份工作對你並不重要,那你可以適當去和領導說明原因。


木葉DA


你好,我是Zoya,工作第七年的時候,剛買了房子,卻被領導調到離新買房子40公里以外的地方去上班。我當時是這麼處理的:第一時間服從領導安排,看新的調動是否有發展機會,如果沒有,果斷離開。

1、儘管心裡不願意,但還是服從領導安排。

那年我剛滿30歲,把自己租的房子,買了下來。沒有結婚成家,對買的房子,還沒有家的感覺。剛想如何佈置一下房間。領導找我談話,說公司轉型新業務擴張,要從現在成熟的事業部裡抽調成熟優秀的人,協助總經理負責城市公司的團隊組建。地點在距離我新買的房子40多公里。

當時第一反應是,不是吧,這麼巧,剛買完房,就把我調這麼遠。雖然誇我是目前人力資源系統裡最優秀的,但心裡的不情願早把這種技巧性談話裡的讚揚壓倒了。

不過,很快我心裡就恢復了平靜,開始冷靜思考。我聽出來領導的意思是已經對上都溝通好了,只是在通知我而已,雖然很客氣,但應該沒有商量的餘地了。

我先表達了領導對我現在工作認可的感激之情,又順勢問了關於新工作的幾個問題:

A.具體地點,目前公司的現狀和急需解決的問題。

B.目前確定的跟我共事的成員,有哪些,大致什麼背景。

C.現在過去,公司能給到哪些資源支持。

D.工作變動後,彙報線的變化情況。

領導耐心的一一解答。

瞭解了基本情況,我跟領導明確表示肯定全力以赴把當前的問題一一解決掉,同時感謝這兩年他對我的認可,給我這次新機會。

因為調動發生在10月份,一般集團調薪計劃都是在10月開始起草,實際調整都安排在來年一月份實施。所以我藉機問了自己的薪酬調動後是否有變化。

領導說,肯定有。

最後,我跟領導提了個小要求:能不能解決住宿。領導答應了,不是因為我一個人,是所有從北京抽調的前期人員,公司都統一解決住宿。

2、想清楚自己要什麼,幫領導處理好問題,提出離職。

調到新公司後,我大概用了半年的時間,完成了公司辦公和宿舍選址、裝修,30人團隊的搭建和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導入。公司基本可以正常運營。我提出了離職。

當時離職主要有兩方面的思考:

感覺自己的知識老化,需要更新,MBA被錄取,公司現在的位置離學校太遠,不能按時到學校上課。

當初沒有在薪酬和職位上,跟領導詳細溝通,到了新公司上升空間有限。

我離職後,城市公司提拔了我的下屬,大概3年後,城市公司取消所有人力資源崗位,由集團統一管理。

以上,是我的親身經歷分享,如果對你有幫助,歡迎點贊、評論、轉發,關注:不一樣的HR。


不一樣的HR


調整勞動者工作地點,視為變更勞動合同,需要企業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實務中,企業領導強制勞動者調往很遠的工作地點,就已經涉嫌違法,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主張企業支付雙倍賠償金這一合法權益。

實務中分為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3】未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將勞動者調往其他工作地點或者工作崗位,勞動者不執行就停發工資或者開除的。

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規定,變更勞動者工作地點、工作崗位、降低薪資等狀況,視為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用人單位需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重新簽署勞動合同或簽署與原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補充條款,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以上內容,供參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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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於談職場


首先明白一點,老闆開發那麼遠的市場是投入了人力,財力不是說開就開的,是經過深思熟慮做出來的決定,而且在用人方面老闆會用有能力,有擔當能夠獨當一面的人,這麼遠的市場他才能放心畢竟遠老闆不經常去!老闆選擇你也是很重視你,希望你和他共進退,對個人未來發展很有力!現在交通那麼發達跟家人見面也很方便,不管你是事業型,還是顧家型都應該考慮去應戰!愛工作的人才能懂得生活。加油


營業圓圓


當我聽到“強制”這個令人難受的字眼的時候,我就知道這件事情不可能善終!

軍人、警察等特殊部門,必須按照命令無條件強制執行;

否則,我們作為員工有權利提出反對意見、維護自身的權益,甚至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訴諸法律!

我們個人做事情要合情合理合法,同樣由員工組成的公司做出決定也要合情合理合法!

公司對工作地點進行調整前請自問:

1:是否應該徵求員工本人同意;

2:是否應該考慮員工工作便利和家庭;

3:是否應該考慮提供更優厚待遇?

我們進入一家公司崗位、工作地點、薪酬等基本情況都是和公司預先談妥的,公司變更其中任何一項都需要和員工進行溝通、並取得員工的同意;

“強制”就是不溝通、不協商、不尊重!這在目前的現代公司,就是強權公司、強權領導!有可能會獲得暫時的成功,長此以往、必將離心離德、寒了員工的心,公司運營團隊也會大量流失!

我們不建議無厘頭式的“強制”,

我們不建議無尊嚴的“妥協”。

我們要做職場敢於維護自身尊嚴和利益的“強者”,發出自己的吶喊!


夢想口袋2019


職場是個複雜的地方,在這個環境中可能遭遇不同程度的內調外調和職位變化,有人升職加薪,也有人被動裁員讓你收拾東西走人,但礙於勞動法條款細節,很多用人單位並不會直接解聘,而是變相進行操作讓員工自動離開,這裡面的原因有很多,你要了解事情的真相後再做決定。

什麼原因調到很遠的地方上班:

1、公司合併整組

如果是公司合併整組,不得不調離,那這個是可以接受的,現在大環境下,能不換工作還是不要換工作,提升自己是關鍵。這種情況下,被調離的可能不只是你一個人,還有很多跟你一起的,這種形式面對安排,服從安排,及時做好心態的調整,規劃一下上班距離路線。

2、惡意裁人

如果是公司經營不善,調離到很遠的地方上班,是為了變向的裁員,如果你意識到這種信號時,這個可以立馬辭職,並要求賠償金。在公司待下去也沒有意義了,還不如辭職後找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

3、結合目前現狀

假如你覺得公司的薪資待遇各方面條件不錯,薪資水平相對行業來說是偏高的,那你則可服從安排,騎驢找馬,等到時機成熟,再辭職,也是不錯是方法。


麗萍聊職場


題主用了一個詞“強制”,表達出了你內心深處主觀上不願意去的情緒。

針對這個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1. 調你去很遠地方上班的原因

如果很遠地方的崗位需要,領導又找不到其他人可以勝任這項工作,那麼,領導在無奈之下,強制你去,也許是基於對你的信任,對你的培養,將來你也許就有升遷的機會。那麼,這次去很遠的那個地方,也許那就是你的遠方,和夢想在一起的地方!

如果領導是“發配”你去遠方,有懲罰你的性質在裡面,我估計領導會有足夠的理由,說明他調動你的正確性,而你幾乎沒有任何反駁的理由,因為,調動人的權力在領到手中。領導已經不喜歡你在他面前晃來晃去了,他才把你調到很遠的地方去。

2. 不同原因下的措施

如果是上述的第一種原因,那麼,若是你沒有特殊情況,那就去吧。有付出才有收穫。失之東隅,收之桑榆。離開你熟悉的地方,到一個遙遠的陌生的地方去工作,也許你會得到更多的歷練,得到更好的職業發展。

如果是被領導“發配”,而你又真心不想去,那麼,可以又二種辦法來應對:



第一 勞動合同方面。你要拿出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利益。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時,一般要明確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領導強制你去很遠的地方工作,看是否違背了當初簽訂的勞動合同。若違背勞動合同,你可以據此提出不去的要求,改變領導的決策;或者以公司違背勞動合同的理由,提出索賠。

第二 若沒有違背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按照約定,你應該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但你實在不想去或者不能去很遠的地方工作,那麼,你就只有辭職一條道了。在這種情況下,估計你連任何賠償都得不到。

在被領導逼迫去遠方的情況下,不管你是否得到勞動合同方面的違約補償,離開這家公司是明智的選擇。失去領導信任的工作,不要也罷。


儒風微微


以下是我的回答:

不知道題主是什麼工作,但是大部分工作都會有這麼一條規則,就是服從安排。

先分析這個安排是否重要,是否非你不可?

1,如果這個安排非常重要而又非你不可,那要看你個人覺得這個工作對你來說是否滿意,包括環境,平臺,薪酬,上下屬關係,如果一直以來都不錯,那你就得挑這個梁了,所謂養兵千日 用兵一時,此刻當逃兵那就是不義,要懂感恩。服從這種安排,迴歸後可能還有機會升職加薪。往往這種就是機遇。

如果本身工作不滿意,上級壓榨,同事勾心鬥角的,那就只能考慮離職了,畢竟安排到比較遠的地方人生地不熟。

2,如果這個安排不一定非得你去,就嘗試與上級溝通,什麼事情說開了就好,要懂得說幾句好話。職場比較奇妙,就跟交朋友一樣,對合得來的人就有那麼一點小偏心。俗話說伸手不打笑臉人,和和氣氣,煲贊幾句總該會吧?都擺明不一定要你去,還是安排你去了,肯定有點原因的。

總的來說,考究它對你的價值吧。值得去就去,不值得就不需要浪費光陰。


小身體大靈魂


可以綜合考慮,

1、如果您是單身,剛畢業不久沒有什麼牽掛,這是個人方面,在考慮公司發展方面,這個地方您想去嗎?喜歡嗎?這個城市安全嗎?最重要的有錢賺嗎?或有前途嗎?你可以根據自我情況選擇去否;

2、當然如果您剛結婚、或有老婆孩子一大家子,在一個城市紮根生活,這個時候就不好確定了、一方面要考慮家庭是否可以離開,家人是否同意離開,另外一方面是,您個的發展方向,如果去另外一個城市對您發展很好、而且公司給的待遇也很好(一幫有老婆孩子一家人、收入最少年薪稅後自己想),這個城市也是您嚮往的地方、那完全可以考慮;反之則考慮選擇與否;

希望能幫助到您!





紂王26578316


從這問題來看,問者應該是不太願意去很遠的地方上班。需要從以下方面分析:

1.先調查清楚調去很遠地方上班的真正原因,要去多久?是否有發展前景?存不存在人為因素?

2.如果沒有發展前景或者自已真不想去,先表達是很願意配合公司的工作安排,但自已有實在無法去的原因,並陳述一個讓領導無法拒絕的理由。理由根據自已的年紀、居住地、家人情況去分析。

3.如果領導還要非常強硬安排,你又實在不想去,這個時候可以強硬拒絕。因為根據勞動法,改變工作地點是需要徵得勞動者同意的。公司如果因為這個原因開除你,是需要賠償的。

4.如果去的地方很有發展前途,可以考慮過去。現在高鐵,飛機會讓所謂很遠的地方變得很近。而且現在還有互聯網。只要有前途距離並不是最核心的問題。

所以核心是要分清領導的目的和該工作的未來潛力、家庭困素。才能決定採取什麼樣的方法進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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