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有人竟然建議疫情結束後取消每週雙休改單休,你願意嗎?怎麼看?

歷史的影


這次疫情,不管是對國家還是個人,造成了大小不一的損失,每個中國人應該都感到非常的痛心。如果把雙休日改為單休日能夠挽回一些損失,我舉雙手贊成。


56321於


雖然因疫情只能居家不能倒單位工作,但是各種辦公軟件使得工作並沒有停止,如果這一個月是單純休息的話,我不反對在已經結束後補上工作日,但是這一個月來我們比上班還要忙,沒有休息日,沒有上下班點,每天在家辦公還要克服孩子不上學在一旁打擾亂,反而過的比上班還累,結果告訴我疫情結束後雙休變單休,我舉雙手不同意


哇嘿嘿哈哈呵呵呼呼


不贊成改單休,耽誤了一個月了,應該取消休息日,一週7天都上班,到時候看情況,如果還是趕不上進度,可以取消晚上的睡覺, 24小時工作


韓梅2020


問問題的人,你知道8小時工作制是前輩們多麼不容易換來的嗎?8小時,每週5天是中國的勞動法規定的,非常的合理,在這個範圍內,人們的健康才能得到保障,我們要做的是減少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我覺得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減少才是國家先進的標誌,而不是拿時間來湊,不要拿健康換錢,以後再拿錢換建康是換不回來的,或者說,宋丹丹式最大的悲哀,錢沒花了,人沒了。。。


阿拉c


看不懂怎麼會有那麼多人支持這個觀點,這些人腦子裡全是屎嗎?

要知道,這兩年經濟不太好,再加上這次的疫情,可以說是雪上加霜。和前幾年相比失業人口會增加。在這個時候提出改成單休,也就意味著企業需要更少的人工,那麼將使得失業形勢更加嚴峻。

看看國外企業碰到這種時候是怎麼做的吧,大家一起降低工作時長,從而使得企業不用裁員,大家一起努力熬過困難時期。

失業人數的增加,不僅僅意味著國家負擔的加重,也將意味著社會購買力的下降,從而進一步導致經濟的惡化。至於那些提出延長工作時間的人,我只能說這些人生下來時忘了把腦子帶出來。


失敗的空


不願意。雙休是一種法定休息日,不會也沒必要簡單地因為一個疫情,而改成單休。

我猜測提議改雙休為單休,其用意無非是彌補被疫情耽誤的工作時間。這樣想其實錯了。這是一種傳統過時的用工方式、勞動方式;是一種沒有搞清相對工作時間效率與絕對工作時間效率的方式。這樣,反而會造成勞動力市場與用工市場的無序竟爭,也會影響消費拉動經濟發展的作用,不只是不能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還會拖發展的後腿。

當然,雙休在實際運用中,存在著行業、崗位等方面的差異,有的人享受了雙休,有的人沒有享受,這需要用法律、條規手段來調節,也需要用經濟手段來調節,但這不能成為改變雙休制的理由。


崇陽37


國家受到災難,我想信很多人都願意貢獻自己的力量去彌補或奪回遭受的損失,本人同意這個建議。


一指點


自已不願雙休可以找其單位或其老闆申請,不要動不動要求取消這取消那,綁架其他公眾,不厚道!


千里目84315165


不能改,就是實行雙休,說白點想改的人就是沒想給加班費,實質就是想剝削勞動工作者!雙休工作忙可以天天加班,但是加班費要按國家的規定給!


雨夜行路914


這個不知道從法律上如何去操作,但是撇開法律的相關規定,對於這次疫情期間全民居家休息隔離的現實,企業如果正常發工資,那麼這段時間都是帶薪休假了,而且是超常了,從交易的原則來看,疫情結束後把這個休息的時間利用週末的時間補上也是未嘗不可。

你總不能說,現在是疫情期間,我不是不願意工作,是沒辦法,所以你工資必須照常給我發,但是疫情結束後,你該怎麼休息還是怎麼休息,不能要求我用週末的時間來把疫情期間的假期補回來。如果這種想法,筆者認為是太過於自私了,太看重自己的利益了。

企業在疫情期間承受收入驟降的難處,依然給與員工足額的工資發放,而這完全是超出了員工所能提供的勞動價值,因為你是休息的,並沒有工作,沒有創造價值,你不能正常上班,公司也是無奈的,因為是天災,和火山地震一個性質,憑什麼要公司全力承擔所有的損失?公司也是受害一方!

所以,從筆者的個人角度來看,疫情結束後,利用週末的時間把疫情休息的時間補回來對員工和企業都是比較公平的做法,但是這個事情不能一刀切,這是公司行為,需要和員工商量,需要員工的同意,如果員工不同意,公司覺得人力成本大,那麼裁員也沒什麼好說的。

法律上對於雙休日的工作不知道是怎麼安排的,因為現實中有實行雙休的,也有不少企業是實現單休的,既然都是存在的,那麼是否就可以說單休本來就不存在法律障礙?如果如此的話,那麼國家也無需通過發行政通知的方式強制性要求雙休改單休,由企業自行去決定就好了。

每個企業的情況不一樣,有些公司實力雄厚,不需要因為疫情期間 的休閒就在疫情結束後讓員工雙休改單休,增加工作量,但是有些公司實力弱,只能通過這種方式平攤疫情期間的成本,這個就有點類似於折舊攤銷了。

總而言之,這個事情筆者認為應該由企業自行和員工商量,不需要行政的強制執行,勞資雙方本來就是全憑自願,自由交易,建立的勞務合同關係!誰都不能勉強誰!員工有選擇企業的權利,企業也有選擇員工的權利,企業有開除員工的權利,員工也有炒公司魷魚的權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