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長嶺縣檢察院對兩起涉“疫”案件依法快捕快訴


長嶺縣檢察院對兩起涉“疫”案件依法快捕快訴

第一檢察部集體學習研究疫情案件和 高檢院指導案例


——2月19日,長嶺縣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於某明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向長嶺縣法院提起公訴,這是長嶺首例提起公訴的涉疫犯罪案件。

——2月20日,長嶺縣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松以涉嫌非法狩獵罪向長嶺縣法院提起公訴。

這是2起什麼性質的案件呢?讓我們一起回顧一下:


長嶺縣檢察院對兩起涉“疫”案件依法快捕快訴



案件1:涉嫌妨害公務罪


2020年2月16日下午17時許,犯罪嫌疑人於某明因家中暖氣漏水,通過電話找來修理工於某峰、趙某,被要求登記進入小區後,遇見前來接應的於某明,疫情留驗站工作人員杜某告知於某明,兩名修理工需要在登記處簽字,以此證明去他家修理暖氣,於某明酒後感覺麻煩,情緒激動,拍打公安家園小區疫情留驗站的桌子並辱罵杜某及現場防疫人員,隨後於某明向杜某頭部打了一拳,並用腳踹疫情留驗站桌子。接警後,民警將正在辱罵防疫人員的於某明帶回西南派出所。經訊問,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認以上犯罪事實。



案件2:涉嫌非法狩獵罪


2020年2月15日,長嶺縣森林公安大隊接到吉林省森林公安局線索指令稱:永久鎮葛平房村有人在火山小視頻APP中發佈捕獵鳥類視頻,要求長嶺縣森林公安大隊對其進行調查處理。當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長嶺縣森林公安大隊、永久鎮派出所、永久鎮林業站共同前往永久鎮葛平房村,在李某松家中發現“三有”動物鳥類活體12只,鳥類死體159只,捕獵工具粘網2張。經訊問,李某松稱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其在自家院內設立粘網2張,用於狩獵鳥類。李某松對其非法狩獵鳥類的行為供認不諱,依法被刑事拘留。



快捕快訴


自獲悉上述2起涉疫案件後,長嶺縣檢察院立即啟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快速反應機制,第一時間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案件偵查,與公安機關共同研判案情,引導公安機關進一步完善證據,並逐條列出需要查清的證據和事實,確保案件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能夠快辦快結。特別是針對我縣首例涉疫犯罪案件,起初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認犯罪事實,經過檢察官釋法說理後,於某明真誠悔過,自願如實供述了自己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屬認罪認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犯罪嫌疑人於某明同意適用速裁程序並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我院在辦理上述案件中,專班分工合作,快速完成了卷宗審閱、梳理犯罪事實、提審、法律文書製作、權利義務告知、聯繫律師等環節,在確保案件事實清楚且證據確實、充分的情況下,堅持快捕快訴,對涉疫犯罪形成有效震懾。


供 稿:第一檢察部

審 核:王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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