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四十年前月收入一百元,真的能夠養活一家五口人嗎?

嶺南人士葉生


過來人有發言權。4O年前,也就是改革開放初期吧,那時在國有企業工作的雙職工,月收入相加超過100元的家庭,在二線城市算得上是中等水平,真的還可以養活一家老小(4~6人),但其生活質量就不如改革開放4O年的而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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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年前,我剛畢業參加工作,那時工資僅僅34.5元,糧票27斤,豬肉每個O.73元,雞蛋每個0.5分,大米每斤0.12元,白饃每個O.O3元,每個月生活費1O元左右,不超過12元。工作二年後,節存近40O元,找了一個媳婦結婚用了近200元,辦婚宴我記得接禮135元,(份子錢最多3元,最少0.5元。)這就是從師範畢業後參加工作兩年後找個媳婦成家沒有要家庭拿錢。那時我兄妹七個,我老大,但我家庭狀況算好的,父親在交通上班每月能發近5O元,我們村勞動日一個強壯勞可掙5OOO多工分,按10分一天0.7O元一個勞日,一年可拿3OO元多點。令人難忘的是那時的人們思想品德確實好些,村裡人一團和氣,岀工做活你追我追,勞動熱情很高,什麼修水利,學大寨造農田農民積極性可高,雖然生活不如現在,但人的精神面貌,人的品德與信仰與現在相比絕然不同,現在的人滿腦都是錢呀錢的。舉例說明一件事,七十年代初,我曾在縣裡學習住在縣旅社,每天在縣政府食堂就餐,食堂生活極為一般,飯大概四兩,菜都是一般青菜,還有紅薯杆葉,每小盤O.O3元,一餐飯不到一角錢,縣長和其他幹部都在食堂吃,還要排隊。為了回答這個問答,我回憶良久,才這樣如實囬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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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在一個小鎮上,所在地是區公所,管十來個鄉。鎮上風景優美,山上、河邊、橋邊、房邊長了許多上百年的黃角樹,小河魚兒多,水質特好。我父親70多元工資,養全家六口人,生活特好,除了定量買肉外,還常常買魚、野雞等吃,生活特滿意,讀書三元多錢,不看病,有點感冒熬一下就過去了,一句話,生活美好,終生嚮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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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前我上初中,每週菜金0.5元,86年我參加工作,月收入46元。

現在我還在上班,月收入萬餘元,大約是86年的250倍(不是80年哦),試問100元的250倍是多少呢??

25000元還不夠一個普通家庭的生活開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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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前,一個月能有一百元的收入,己經是相當高的收入了,記得當時泥瓦工及木工的工資才2元左右一天,而且也不是天天有活幹。而現在大約在250至300元左右一天,當年的一百元就大約相當於現在1萬5千元左右。

而且當時的生活物資十分緊缺,生活條件十分的困難,買布要布票買肉要肉票,當時很少有新衣服穿,肉幾乎過年才能吃上一回,當年讀小學一學期學費才幾元錢。

當年有一些事還記憶深刻,當時我們農村許多地方還沒有通電,那個階段我還在讀小學,晚上看書做作業要點煤油燈,當時最愛看的書是《聊齋》,但卻又愛又怕,因為晚上煤油燈光的昏暗下,常常覺得背後發涼,生怕有什麼鬼怪會突然出現,當時的房屋也是很破舊的,每逢下大雨天,屋裡總有幾處漏水,家裡的盆都要拿來接水,夏天的時候,屋裡有時還有蛇和蜈蚣出現,更別說老鼠橫行了。

現在的生活條件幾乎是天翻地覆的改變,絕大多數人家都是有了新房,有了小車,剩的飯菜不再吃,舊的衣服不再穿,還要埋怨生活不如意,要知道今天的生活條件,別說在4O年前,就算20年前想都不敢想,現如今平常的一天生活伙食,有時甚至是當年過年都無法奢望的。所以生活在當下,我們更要知足常樂,只有不忘過去的苦,才更有動力去創造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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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我父親在鄉鎮食品站做副主任,月工資56元。那時非農戶口都有肉票,每人每月約一斤,單價0.83元,不夠吃,平時可到市場買一些補充,單價1.2元左右。85年我警校畢業分到鄉鎮派出所工作時月工資39元,記得那時早餐到粉店素粉8分錢,肉粉一毛二,中餐和晚餐在鄉政府飯堂吃,每頓兩毛(四兩米飯、一碟青菜上有幾小塊半肥瘦豬肉),吃完飯菜,在碗里加些白開水撈一下就是清菜湯。工作半年後,因平時常下鄉,我還分得一輛鳳凰牌單車特供票,價136元。當年和我一起分到該鎮各單位的畢業生有五六個人,晚飯後常一起打籃球、走鐵軌道或唱歌聽音樂;我口琴吹得不錯,還常表演。那年代的人很知足的,從來不覺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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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養活,有點緊,我90年工作月工資100元帶著一個妹妹,二個兄弟一起讀書。連我四個人,除剛開學時學費不夠,往家衝拿點,其他時候就用我自己工資生活,不再向家人伸手。每個月還要節約20元左右用於年底吃酒做客,並且我還會抽菸,若不抽菸可能還會再節約出一二十元,即當時每人20元不到就可夠一個月生活費。每週用10元錢可賣到一大背一羅菜,還包括2公斤肉,當時1.5元每公斤肉,5角1斤的米,1--2角的菜,1角1個雞蛋,2角1斤洋芋,5--6元1斤煮熟的牛羊肉,以上的斤都是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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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七十年代月收入一個縣長也拿不上一百元,但是當時一個家庭別說拿一百元,拿五十元左右還養活一家六七口人,並不是一百元養活四五口的問題,七十年代如果能上一百元收入,最起碼養活十幾口不成問題,現在一個孩子從小到上大學畢業、工作、賣房、賣車、成家相當於七十年代四五個孩子的整個成家費用,現在的壓力風險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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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年參加工作,工資19.6元。離家遠每週六回家。發工資換6元菜票4元飯票,還要往家裡交5元,另存整取結婚用,[大笑]餘4元6角週六週一坐公交,抽菸,有時也湊錢喝一口。那時候那日子……過的真TMD爽。一轉眼40年過去了,有時候想想真想回到過去,什麼壓力都沒有,就是數著天過日子,那象現在夢裡頭都發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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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前每月一百元可養十口人。住房,看病,上學都不要錢,白麵0.174元一斤,羊肉0.38一斤,帶魚0.45一斤,牛奶0.05元一斤,雞蛋0.05一個,蘭,白布0.42一尺,條絨0.70元一尺,時間太長還有些記不清了,青菜都是以分計算。總之當時月工資四十元可養一家四口生活無憂。當時一箇中學生在學校住宿生活費,包括吃,日常生活用品和文具每月8元就夠用了。想想那時還是很充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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