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得了癌症的親弟弟要在姐姐家養病合適嗎?

乾脆利落


得了癌症的親弟弟要在姐姐家養病合適嗎?親情,沒有合適不合適,你願意,就合適,你不願意,就不合適。看你們的感情,我想問這種問題的人估計是做姐夫的,應該不會是姐姐吧,姐姐對弟弟,骨肉相連,一般是問題不大的,也不會問合適不合適這種問題,但對姐夫來說,畢竟沒有血肉之親,所以,這裡面的關鍵是,這個姐姐和姐夫的夫妻關係怎樣,還有姐姐和弟弟的感情是什麼程度,剛才說了,親情沒有合適不合適,從法律上,姐姐對成年的弟弟沒有這個義務,完全可以不同意,但親情當然不是用法律來解決的,如果你不同意,自然就可以了,但也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之所以有這個問題,說明還是有糾結,還是多少在乎親情的。


我來從醫學的角度分析一下。得了癌症的親弟弟要在姐姐家養病,為什麼要養病?很奇怪,怎麼養?養病是什麼意思,具體是指什麼?說治病還差不多,養病是個什麼意思,養到什麼時候?


我看了一下後面的補充描述:家裡好不容易一起湊了手術費才撿回半條命,後續還要放化療錢還沒有著落。其實吧,就是手術做完了,後續還有做放化療,那這就不是養病,而是治病,也就是說,治療還沒有結束。癌症治療是綜合治療,除了手術,手術後有的還需要做術後的輔助化療或放療,等這個術後的化放療做完了,全部治療就結束了,後續就是定期複查,不存在所謂“養病”,以後說法迴歸正常生活和工作。而術後的這個輔助化療放療其實也是有時間的,一般來說,幾個月,多數不超過半年。如果弟弟家條件不太好,那就幫一幫弟弟,也就是幾個月或半年左右,治療結束後,也不可能一直在姐姐家。不過,從補充描述來看,這個弟弟和弟媳似乎也確實不咋的,我只是從醫學上分析一下,家庭關係得自己處理,外人無法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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