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有人說追逐利益是人的本能,但一定要在不傷害別人的利益之下!認同嗎?為什麼?

宇麗盛感悟人生


追逐利益是人的本能,但想不傷害他人是很難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如果說不觸碰法理法規的底線掙錢,還是可以的。

我舉個最普通的例子,夏天最便宜的啤酒十元九瓶,有的小店熱的冰的一樣價錢,看起來他掙錢一點不傷害他人。可是隔壁是快餐店,你要拿熱的一瓶兩塊,冰的就是三塊。和小店相比,快餐店是不是心黑了點?但是人家賣的也合情合理合法呀?你如果多走幾步,不就可以省掉錢了嗎,誰叫你不去做呢?

同樣的商品,賣不一樣的價格,你怎麼去認定快餐店,賺錢不傷害他人呢?

賺錢是一回事,傷害他人又是一回事。只是傷害他人,可以多賺點,最好不要觸碰法律法規的底線。

總之,想掙錢而不傷害他人是很難的,但不觸碰法律法規的底線還是可以做到的。


不信邪尹思


不認同。首先從利的字面上看,是拿著一把鐮刀收割禾苗,有的收割人夜半磨刀,凌晨下地,披星戴月,頂風冒雪,揮汗如雨的搶收,還冒著被鋒利鐮刀自傷的風險。當他們積蓄了一定的資本,就會把鐮刀更換成更先進更高速的收割機器,這就追逐速度肯定是會傷害另一些人的利益,因為土地禾苗就是那麼多。但是土地禾苗最初也是公平地放在我們面前的吧。


夜博秦淮


我認為,要遵循社會公德、法律法規,走正道,不要暗器傷人。正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物美價廉好產品


我覺得,功名利祿,套盡國人。偉人的偉大,是胸懷天下蒼生,為人民服務。大家都願意結交利人利己的,是社會正能量;在法律規則下,損人利己可以原諒,社會資源沒浪費,但交友要遠離這種人;損人不利己的人,最愚蠢卑鄙,對社會無用。至於利人不利己的,是行社會公益,要在自己能負擔的前提下做,才是真的利人者。見義勇為是利己利人特例,弘揚正氣,是為大家好。


江上舟魚


古人說:人無橫財不富,馬無夜草不肥,又說,量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只有有野心的人才能發家致富,老實又善良的人處處為別人著想不傷害或不忍傷害弱層人利益的人小富養家平安生活可以,發家除非有絕門技術。有的人追逐利益是不能講理和道德的,他們的心裡是想用什麼手段才能達到自己的目地,而不在乎他人,比如強徵別人土地自已搞開發,強平人家祖墳為自己搞建設,強拆人家房屋建房賣高價。甚至不達目地與黑社會聯合整草民,不佔有別人資源自已目地達不到怎發家?最可恨的是這種人高崗添土,不堵水口堵城門。底層資源全擄去,行匯送禮有用人,不傷害一部分人的利益。自己是不能成功的。


佔良5


認同題主的觀點。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前景廣闊,商機層出不窮,足以容下國人遨遊。所以人與人之間不是零和遊戲,而是共贏的關係。不需要損害別人利益來獲得私利。況且我國的文化傳統與職業道德規範都不允許損人利已的現象發生。

因此認同題主的觀點。



天道若龍


我認同。

人是自利性動物,追逐利益是天性。但追逐利益應該是通過自己的努力、合法手段去獲得,如果我們的利益是建立在損害別人的基礎上的,那必然會導致社會衝突,而且我們自己的利益也得不到安全保證,因為別人同樣會為了他們的利益來損害你。

大家的利益都得不到保證,這樣的情況長期下去,社會發展就會停滯,並且大家的精力和時間都要用來保護自己的既得利益,而難以去創造新的價值。這增大了社會發展的成本,極大降低了效率。

所以,在不傷害別人利益的基礎上追逐自己的利益既是符合法律要求,也是符合社會的基本道德價值觀的。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發揮每個人創造價值的積極性。


陌上花Kai


有一些個人不成熟的想法和大家分享一下。有一句話是利益是企業的生存之本。我覺得不論是從人還是從國家的層面來說,這句話都是很有道理的,沒有利潤就無法生存。利益好比一塊蛋糕。分的人越多,每個人手中得到的就越少。站在個人角度來看,當然是得手的利益越多越好,但顯然這樣分配是不可能的。利益總量就那麼多。你拿的多總會有人拿的少。如何劃分利益的多少呢?一個行業就是一個完整的利益鏈條。你所處的地位,你所處的環節,往往就決定了你所分得的利益。而利益分配早就被成熟的行業環境所決定了,不論是明文上的規矩,還是所謂暗地裡不成文的潛規則。但是追逐利益最大化往往又是人或企業的本能。那麼除非你有顛覆整個行業生態的實力,從而掌握重新劃分利益的能力。否則你只能加入已經成熟的行業當中做其中的一個環節。但本能又驅使著人想最大限度的獲得“自己”的利益。而明面上的規則又必須遵守,那就只能採取所謂的潛規則。去獲得那明面上不屬於自己的利益。而這一部分利益從哪裡來?只能從別人的身上來了。


宇文泉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若追逐利益是人的本能那麼遵紀守法就是人追逐利益的保障。


Suiyi隨意


追逐自身的利益又不傷害別人的利益很符合中國古代的“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觀點。這是一種理想的狀態,只是現實中是不能同時存在的。

趨利避害是人的本能,人類離開了對利益的追求,便喪失了改造社會改造自然的動能,人類社會將不可能向前發展。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時,客觀上服務了別人,推動了社會進步。是所謂“主觀為自己,客觀為別人”。

但是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時不傷害別人利益只是相對的。因為人類命運本來就是一個共同體,社會資源應該是共同享有的,你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時客觀上已經分走了別人的蛋糕,社會利益的分配總是此消彼長的。因此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時候,只要沒有傷害別人利益的主觀意圖 ,不崇尚弱肉強食的綠林法則,我認為是可以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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