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紐約華裔浴缸溺死2歲女兒獲刑18年 不服判決擬上訴

2月28日電 據美國中文網報道,當地時間2月26日,紐約2歲華裔女童浴室溺水案宣判。華裔女童的母親、現年28歲的被告李林因誤殺罪名成立,在布魯克林高等法庭被判處18年監禁。負責起訴李林的是布魯克林地區檢察官辦公室,其地區檢察官蔣莎樂在隨後的一份聲明中表示,“針對這起慘案,以此判決,正義得到一定程度的伸張。”


  被告李林表示,將更換辯護律師並提出上訴。

  據此前庭審記錄,2016年3月13日晚,因鄭琳芯尿溼了褲子,李林將其帶入家中洗手間,並按進裝滿水的塑料容器中試圖懲罰訓導,結果導致鄭琳芯死亡。根據庭審中出示的證據,被告將鄭琳芯的頭按在水面以下,直到鄭琳芯不再掙扎。根據布魯克林地區檢察官的描述,隨後被告撥打911,急救人員(EMS)抵達現場後,發現鄭琳芯已經失去知覺並且沒有任何反應,鄭琳芯被送往瑪摩利醫院(Maimonides Medical Center)並在當晚9點20分被宣佈死亡。隨後的屍檢顯示,鄭琳芯全身有多處瘀傷和挫傷和溺斃有關。

  根據記錄,2019年5月3日,檢方在庭審中當庭播放了警方在命案發生後於警局內盤問李林的視頻。在視頻中,李林承認,曾將浸水作為懲罰手段用在兒子身上。而在2019年5月31日庭審上,李林出庭並作為證人自辯時表示,自己從來沒有用浸水來懲罰孩子。

  對於鄭琳芯身上被發現的瘀傷和挫傷,李林在2019年5月31日庭審上表示,是因為女兒走路不穩容易摔倒。女兒喜歡玩公園裡滑梯;她已經成功申請早教計劃協助培訓女兒行動技能。案發前5天,她找醫生給鄭琳芯拔牙,醫生不得不把女兒固定住。

  2019年6月,陪審團認定,李林將2歲女兒鄭琳芯溺斃在一浴缸中,裁決一級誤殺罪(first-degree manslaughter)成立; 此外,李林還因在上述命案發生前一天,懲罰4歲兒子,將其頭部按進水裡,被陪審團認定一級企圖攻擊罪(first-degree attempted assault)成立。隨後被告李林多次提出更換律師並要求上訴,因此量刑一直拖到今年2月。

  根據檢方的陳述,被告李林在整個庭審中沒有流露出絲毫悔意,對待孩子的方式令人害怕,作為母親更不應該。檢方要求法庭判處李林一級誤殺罪最高25年監禁,一級企圖攻擊罪10年監禁,合計最高35年監禁。

  李林的公派律師Mario Romano認為,李林在庭審中屢次體現出對女兒死亡的自責,李林一家過著辛苦的生活,如果李林被判35年,懲罰太重,李林餘生都將為此內疚。

  在量刑前,李林表示,身為一個母親,照顧孩子確實是自己的責任,而女兒在其看管下死亡,是自己的錯,她向法官表示:“無論你判我多久,我都接受。”

  2020年2月26日,布魯克林高等法庭最高法官Deborah Dowling判處李林18年監禁。Deborah Dowling陳述量刑時表示,將孩子的頭壓到水面下作為懲罰方式絕不可取,她不認為李林艱辛的生活可以作為殺害女兒鄭琳芯的藉口。對此李林表示,將更換辯護律師並提出上訴。

  布魯克林地區檢察官蔣莎樂在李林被量刑後發表聲明稱,被告李林有責任照顧好自己的子女,保證他們的安全。但相反的,被告李林使用了令人費解且危險的方式訓導孩子,並造成女兒的死亡。我們無法讓鄭琳芯起死回生,她本該有大好人生。以此判決,正義得到一定程度的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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