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婆婆應該明白,是媳婦給兒子一個家,無可替代,所以應善待,對嗎?

滬歲月悠悠


為什麼頭條總有這些直接都是以蓋棺定論的方式歪曲婆婆這不好,那不對,現在的社會導向是要給做婆婆定罪嗎?做兒媳婦的更應該明白,如果不是婆婆生出了兒子,她自己有家嗎?婆婆含辛茹苦的養大兒子,去養別的女人,有的甚至連帶養丈母孃一家子,把自己的親身父母拋棄一邊,不聞不問。婆婆們當然明白,當有了兒媳婦和兒子成一家人時,婆婆原本有的原生幸福家庭就毀於一旦了。即使是這樣,婆婆們為了兒子的幸福默默的承受這一切。兒媳婦們還不滿足,難道還要置婆婆於死地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