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11時許,在穆稜市八面通鎮一小區,男子周某駕駛電動車回家,途經疫情防控點時,工作人員要求其停車配合檢查登記,周某非但不配合,還向工作人員吐口水,並咬傷工作人員。
隨後工作人員報警,民警趕到後,周某拒不配合民警詢問、傳喚,民警將其帶上警車後,周某還對民警進行踢踹。
2月25日,穆稜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在疫情期間,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疫情防疫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犯罪嫌疑人周某依法提起公訴。
2月26日,穆稜市人民法院當庭宣判,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11個月。
晨報融媒體記者 王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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