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重要公告!淶水縣准許部分經營場所恢復營業

淶水縣企業復工復產工作專班

關於准許部分經營場所恢復營業的

公告

為深入貫徹執行淶水縣委、縣政府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兩手抓”的工作要求,對部分經營場所實施逐步恢復營業,具體公告如下:

從2020年2月26日起,首批准許恢復營業的經營場所包括:糧油門市、農資經銷門市、生活用品商店、文印店、文具店、眼鏡配修店、蛋糕店、乾鮮果店、飲用水銷售門店、藥店、孕嬰用品店、理髮店、勞保用品店、企事業單位食堂;餐飲飯店只允許外賣配送、店面自取,採取窗口售賣等形式經營,嚴禁堂餐。

以上經營單位恢復營業後要嚴格遵守我縣各項復工復業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自律,服從管理。嚴格執行佩戴口罩、體溫監測、消毒通風等疫情防控措施;發現發熱人員,要立即採取隔離措施,第一時間向定點醫院發熱門診聯繫,並通報所在鄉鎮政府、主管單位;對防控工作不到位或隱匿不報的,將依法追究經營者和管理者的責任並中止營業。

同時,各鄉鎮、社區辦要落實屬地責任,建立專門隊伍,安排專職人員,開展專項巡查,嚴格落實防控各項要求,對不在復工復業範圍內的經營場所要立即中止其營業活動。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巡查監管,督促恢復營業的經營單位正確履行防控責任,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幫助經營單位提高防控意識和能力,解決復工復業中的問題和困難。

以上均是臨時措施,希望廣大個體工商戶和居民理解支持並相互轉告。

特此公告。

淶水縣企業復工復產工作專班

4538111

淶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4522207

淶水縣企業復工復產工作專班

2020年2月25日

淶水縣融媒體中心出品

監製:劉 平

總監製:張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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