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雲南祿勸三名幹部被逮捕、公訴

人民網昆明2月28日電 (薛丹)據昆明市人民檢察院2月28日消息:昆明市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日前分別對王開宏、黃鉦凱作出逮捕決定,對莫天莉提起公訴。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原大隊長王開宏(正科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開宏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縣農業園區管委會原專職副主任黃鉦凱(正科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黃鉦凱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原出納莫天莉(主任科員)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由昆明市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向昆明市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莫天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莫天莉在擔任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出納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性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並超過三個月未還,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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