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戰“疫”有法|我省十四條措施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為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提出14條措施,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1


全面梳理相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對現行有效涉及傳染病防治、動物防疫、應急處置和野生動物保護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專項清理。


2


完善相關配套制度。

修訂野生動物保護、動物防疫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加快重點領域地方法規規章的立法進度,加強相關配套制度建設。


3


強化合法性審核工作。

對涉及疫情防控的應急管理措施、政策文件、重大執法決定、重要合同等事務,全面做好合法性審核工作。


4


依法制定疫情防控措施。

分區分級制定差異化防控措施,依法有序出臺有關舉措,及時做好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工作。


5


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解讀釋義工作。

組織、指導相關職能單位和立法顧問、有關專家,對人民群眾關注的疫情防控法律問題進行解讀,依法開展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解釋工作。


6


依法實施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置措施。

嚴格執行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我省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依法有序開展疫情防控各項工作。


7


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

依法嚴厲打擊暴力傷醫、製假售假、哄抬物價等破壞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


8


規範疫情信息報告和公佈。

嚴格落實疫情報告、信息公佈制度,加強輿情分析研判,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9


強化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相關執法工作。

建立健全部門聯合執法協作機制,制定涉及野生動物保護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建立完善野生動物保護監管執法責任清單,組織開展野生動物保護法和相關法律專項執法檢查。


10


依法妥善辦理有關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對涉疫情的行政應訴案件,優化提交答辯材料方式,嚴格執行行政應訴答辯時限。對不直接涉疫情防控的行政複議、訴訟案件等,可以依法通過中止、延期等做出妥善安排。


11


依法嚴厲打擊破壞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

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佈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嚴厲打擊阻礙或者妨害疫情防控措施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12


深入開展疫情防控法治宣傳教育。

部署開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專項宣傳活動,全面落實普法責任制和公益普法責任,引導全社會依法防控。


13


強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務。

依託各級公共法律服務平臺,重點做好企業復工、勞動合同履行、中小微企業發展等法律諮詢和服務,建立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對涉及疫情防控的困難群體提供法律援助。


14


加強疫情期間矛盾糾紛化解。

重點排查鄉鎮(街道)社區管控、物業管理、勞動爭議和交通管制等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做到聯防聯控、快處快調。

(記者 王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