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人這一生到底是家庭重要還是自由重要呢?

其實我真的是啟火


已婚已育 性格獨立 不過分依賴愛人和孩子 家裡沒有待嫁的姑娘 沒有待娶的小夥。

能理解結婚的 也能理解單身的。

不和單身的大齡的未婚的人說自由更重要 因為我首先擁有了婚姻和家庭 嘗過了愛情和親情的味道 當然也知道了家庭裡不可避免的一些剮蹭 會影響心情 但不影響生命的走向。

關鍵是要想清楚 你的家庭和你自己是不是傳統的 如果單身 是不是能夠獨自承擔將來的一切且不後悔 如果不是 請趁早打消不切實際的念頭。

我有時會很羨慕身邊單身的活的衣食無憂且消費無度的同事 但也僅僅是羨慕 因為我的原生家庭不具備讓我這樣生活的能力 且我並不是不食人間煙火之人 我不後悔我選擇的生活 家庭重要 自由也重要 也不是說有了家庭就需要丟失自己拋棄自由 可以同時擁有。


巍丫寶貝


我認識一個年輕時很帥、很有男性魅力的人。一米八的身高,體形健美,劍眉朗目,方口高鼻,站在人堆兒裡都扎眼,特別有女人緣兒。如今歲過天命,發稀眉皺,眼花腮垂,一直未婚未育,標準的孤家寡人。

他年輕時身邊的女性走馬燈似的換,其中有些相當不錯的。據我所知,人漂亮素質也好,還死心塌地想嫁給他過日子的不下五六個,結果一個沒成。他全把人拒了,弄得那些女的個個梨花帶雨,悲痛欲絕,其中有找我幫忙撮合的。我問他:人這麼好,工作也不錯,素質也高,家庭條件也相當優越,哪點配不上你?他沉默半天回答:我還年輕,還沒玩夠。

轉眼人近而立,他父母也急得找我。我又問他,他答:結了婚就受約束了,沒自由了,再等兩年。

結果一等就等了二十年。父母已經沒了,自己守著一套大房子。平時離了酒過不了日子,不是出去喝,就是在家喝,人已經廢了。

人生於世,沒有絕對的自由。自由有自由的瀟灑快樂,也有自由的成本和代價;家庭有家庭的束縛和壓力,也有夫妻恩愛的甜蜜和天倫之樂的幸福。

成家立業、生兒育女,對父母對自己都是一份責任和使命,也是一份完整的人生體驗。保持家庭的完整性,既是對愛人和子女的責任、承諾和擔當,也是對自己負責任。

如果因為個人自由的要求選擇我行我素甚至使家庭解體,那麼人就更不會有自由和解脫的感受。因為人是感情動物,親人的悲傷和難過一定會使你的內心不平靜,使你不由自主的浮想聯翩,因此你的內心不可能是無拘無束的,不可能是自由歡喜的。

小的時候父母和家庭是你的守護神和安全港。從中學到大學直至結婚,原生家庭是你的經濟源泉,父母所有的希望就是將來你能自由自在的生活。如果父母在你未成年以前各自選擇了自己的自由,那麼你的自由就受到了傷害。

當你走入婚姻的殿堂,選擇與相愛的人組成家庭,你就在原生家庭外建立了一個二人世界,在這方小天地裡,你們是甜蜜欣喜,自由快樂的。當新的生命誕生在這個家庭裡,這個世界又產生了一個新的原生家庭。

這時如果你過分強調自己的自由,一個無辜的生命會因你而受到傷害,一個準備與你攜手到老的人不得不重新選擇生活。這樣的自由還有什麼意義?

如果你的自由是遠離家庭與朋友們朝夕相處,那麼你一定會在把酒言歡後感到深深的孤獨,因為他們不是你的親人,對你的喜怒哀樂無法感同身受;

如果你的自由是特立獨行,獨立於世,那麼無論你的內心有多麼的強大,你都無法抗拒困病時對親人的思念,喜悅時與親人分享的渴望;

如果你的自由是想與藍顏或者紅顏共度餘生,那麼你就拋棄了自由,重新走入了束縛。

自由與家庭不是對立的。家庭是止血療傷的淨土,重整旗鼓的靠山。家和萬事興。人在家庭中受到的羈絆和約束完全可以通過自己和家人的共同努力去改善和消除。

能為家人創造儘量自由的生活才能感受到自己存在的價值,才能發自內心感受到自由的喜悅。


為知踐行


現在的我,已經一個小女孩的爸爸,一個小女人的老公,家庭和自由,在我看來並不矛盾。家庭沒有束縛你的自由,家庭會讓你懂得什麼才是更重要的,更容易讓你看清你自己,去尋找屬於你們的自由,就拿我來說吧,以前的我一個人開個不是大的門市,每天家裡店裡取貨點,三點一線的生活著,覺得這輩子應該就這樣過,累了一天關門也不想去哪,回到家躺床上看會書,玩會手機,一日復一日的過著,直到前年遇到我婆娘,她教會了很多,告訴我應該把生活和工作分開,應該給自己一些自由,去享受生活,慢慢我們一起去看電影,跑步,旅遊。對的人在一起,會有一個好的家庭,愛人雙方只是更加自由。



翩虹流年


面對題主的問題,我的回答是:人這一生還是家庭更重要。人生因為追求才有意義,而自由可能是人這輩子最大的追求,如果沒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你追求的自由到頭來也只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所以只要你的家庭幸福美滿,一家人和和睦睦,相互理解,那麼你的家庭對你來說就不是束縛,只要你不去做一些惡貫滿盈抑或十惡不赦的事情,你的家庭都會支持你,嚴格意義來講,家庭與自由是遞進的關係,只要你盡到責任讓家庭完美,你就擁有一份自由。

不切實際的自由總是讓人痛苦不堪,控制自由就是控制你自己的心,讓你迴歸家庭,所以在自由面前能夠控制自己,知道哪些是自己努力能夠達到的正常自由,哪些是不切實際的自由。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遊手好閒不務正業,一味地去追求無限的自由,在外面花天酒地,不顧家裡妻兒老小,不承擔家庭應盡的責任。這樣的自由會葬送他的家庭,嚴重的會吞噬他的生命。這種無拘無束的自由在一定程度上來說不是單純意義上的自由,而是一種放蕩不羈。因此,他也愧為人父,愧為人子,愧為人夫。

有一個小故事,男人本來有一個好的家庭,妻子在企事業單位上班,待遇也不錯。他自己開了一家公司,生意紅火。可是他不思進取,手上有兩個錢就去打牌。不管晚上幾點,只要有人約他,隨叫隨到,決不缺席。有時候他妻子堵在門口給她下跪不讓他出去,他充耳不聞,仍然我行我素。想打牌就打牌,想去按摩就去按摩,想去喝酒就去喝酒,家裡誰說他跟誰急。最後,她妻子實在拿他沒法,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深秋,發了一條微信給他:你去追逐你的自由吧,這些年來你天不管地不管,我即要上班還要帶小孩,操持一切家務,有男人跟沒有是一樣,我帶小孩走了,你不要找我……第二天,當他失魂落魄地從牌桌上回到空蕩蕩的家裡,才發現妻子留在手機上的信息,他的頭腦一片暈眩,窗外大片大片涼意的風入侵這座荒涼的城市,樹葉黃了,大雁也走了。一切都晚了,這種把家庭作賭注的自由玩到最後讓他掉入了一發而不可收拾的深淵……


綜上案例所述:一個人對自由的感受與嚮往程度往往來源於家庭,所以家庭更重要。你只有承擔起家庭責任的同時,你才能去關注自由,維護自由,獲得自由!這樣的自由才是完美的自由。希望你們看到我的問答,有所啟發與幫助!


危新


家庭?自由?看似這是一道選擇題,其實未必有什麼選擇空間,在個人面臨選擇之前,大多數已經被選擇了。

裴多菲有首著名的詩,他把“自由”擺在了“生命與愛情”之前。這在中國人看來,也許會有些不理解:自由真有那麼重要,甚至超過了生命的價值?

這位裴大詩人戰死於1849年。當時的中國剛剛經歷過第一次鴉片戰爭,馬上就會發生太平天國之亂。我相信,如果當時有人翻譯這首詩,一定不會得到多少中國人的認可與共鳴。查了一下,果不其然,這首詩被翻譯於1928年左右。翻譯者筆名殷夫,是一位左翼青年,1931年1月被捕犧牲,年僅22歲。

我想說的是,詩的作者死於十九世紀中匈牙利資產階級革命,詩的翻譯者死於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當時的中國正在水深火熱中,中原大戰、國共內戰,馬上九一八事變就要開始。可以想象,當時的中國知識分子,對國家民族自由的那種渴望,估計今天的我們未必能完全體會得到。

生命、愛情、家庭、自由……我們把這些東西一一排列開來,要從中選擇一項最最重要,這是什麼?這就是價值觀判斷!這樣的價值判斷,是臨時起意就能突然決定的嗎?我估計,應該不是的。

人們的價值觀絕非突然形成的,也絕非可以臨時改變的,決定你價值觀念的,是更深層的東西,有人叫做世界觀,我習慣稱為底層文化思想。

十九世紀中,歐洲資產階級革命風起雲湧,裴多菲這種知識青年,接受了新思想,義無反顧走上戰場,為奪取封建制度所壓制的自由精神,可以捨死忘生。所以,他才把對“自由”的渴望,當做一種精神信仰來頂禮膜拜。

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中國連年軍閥混戰,國家積貧積弱民不聊生,雖然已經“民國”了快二十年,可我們的國家,哪裡有什麼民之國象?有良心、有責任感的知識分子,大多都心急如焚,那種急切之情可想而知。所以這首詩一經翻譯,立刻得到熱情的回應與共鳴。

回望今天的中國,對傳統家庭觀念的衝擊力量越來越被強,甚至就連家庭形式也已經支離破碎,出現大量不婚、丁克之類,就算是已婚的,也大量糾結於要不要二胎的問題?不要二胎最主要的理由就是:無力支持養育子女的費用,甚至有人大聲宣佈:不能給孩子最好的,就不配生孩子。

前幾年流行過“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就算最終沒有成行,想來內心的渴望,也是不言而喻的吧!

顯然,傳統文化的價值觀念,正在接受著極為強烈的衝突。以家族為單位的中國文化基礎基本已經不復存在,殘存的以家庭為主的觀念,也瀕臨崩潰。

能出現在“家庭和自由間選擇”的討論,並得到不少人的回應,已經充分說明,這種選擇已經完成,力求用家庭責任壓制內心躁動,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一定會越來越無法阻止人們去追逐放縱情緒的肆意發洩,心理天平早已傾斜向自由一邊。


何處是家鄉


家庭和自由都很重要,如果非要說哪個更重要,我認為是家庭。

因為家庭是人生活的根本,自由是源於這個根本的給養而開出的花、結出的果,只要有根本,花可以再開,果可以再結。

第一,離開家庭去追求自由,所謂的無拘無束其實是自私的。

拋開家庭去追求自由,其實就是在逃避一個人作為兒子(女兒)、丈夫(妻子)、父親(母親)的責任,這種行為或想法都是在曲解自由的內涵,打著“追求自由”的幌子,追求自我的安逸和舒適,是責任心缺失、自私、懦弱的表現。

第二,有美好的家庭作為前提,你追求的自由才是一場美麗的自我飛翔。

人通過自己的奮鬥,給了家人幸福美滿的生活,有了這個基礎,再去追求自由和夢想,追求自我價值的實現,這是建立在愛與責任基礎上的一種自我飛翔,無可厚非,而且值得倡導。

所以,家庭和自由都是人應有的追求,兩者兼具的人生是圓滿的,如果非要取捨,我認為取家庭這個“根本”。


風動雨中山


放棄“自由”,融入家庭,付出愛

家庭是社會的組成單位,而我們每一個人,只是家庭的一分子。家庭是我們每個人的寄身之所,是每個人的生活港灣,也是每個人的精神寄託的地方。

因此家庭,對我們每個人來說,最為重要,沒有了家庭就沒了歸宿。

在一個大家庭裡,父母是我們的生命之源,他們不僅賦予了我們寶貴的生命,哺育我們成長,而且培養我們成成才。父愛如山,母愛如海,他們是世界上對我們最無私、最關愛的人。

兄弟姐妹和我們血脈相連,猶如手足,也是我們最親近的人。

我們的另一半,則是我們生活的伴侶,和我們風雨同舟,形影不離。共同勞動,共同生活,共同創造美好的未來。

兒女,則是我們的影子,是我們的希望,是我們的未來,是家庭、家族生生不息的傳承!

如此,才是一個完整的家庭。完整的家庭,如果充滿了和諧,家庭成員之間相互關愛,共同面對生活的風風雨雨,那麼生活即使有酸甜苦辣,我們同樣能夠感到幸福美滿。

當然,家庭有大有小,家庭的成員,也有多有少。但只要我們熱愛家庭,為家庭擔責,與家庭成員之間和睦相處,我們依然能夠享受快樂的生活。

以上說的是家庭的重要,家庭的美好。

當然,作為家庭成員,有共建家庭的那份責任,有與家庭成員之間相處應該具備的愛心、耐心,有為家庭成員付出的使命。

也就是說,作為一個家庭成員,在享受權利的同時,更要有職責和義務。這就要求我們守規矩、講原則、多付出、愛奉獻!

從這個意義上說,他有不自由的地方,要受到道義、規矩、法律上的束縛。

如果說,一個人崇尚自由,為了自由,在家庭當中不講付出、不講原則,追求純粹的自由,那他的生活就會一塌糊塗,人生也就毫無意義。

如果說,一個人為了追求自由,而不去組建家庭,或者不能很好的融入家庭,那他的生活就不是完整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生活。

因此,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家庭與自由相比,家庭最為重要。如果為了自由,不顧及家庭,不能很好的盡職盡責於家庭,或者乾脆不去組建家庭,那麼這個人最終的所謂的自由,也一定是充滿了心酸和痛苦的自由,不是真的自由。實事告訴我們,純粹的自由並不存在。


竹林幽聽雨


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是身處幸福和諧的家庭中依然如海水中的魚兒一般自由遊弋。具體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擁有一個健全的家庭,卻如囚徒般置身囹圄。這樣的生活方式足矣讓人窒息,就像美麗的鮮花沒有陽光的照耀,久而久之,日漸枯萎。正常的家庭環境,言論自由,互敬互愛,一家人融洽和諧,共度時光。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中成長的孩子如雨後春筍般茁壯有力,健康活潑;老人晚年順遂,精神飽滿,大多長壽延年,無病無憂。

二、擁有自由身,卻沒有自己的家庭。這種情況短期內不會造成太過懸殊的變化。作為人生規劃的整個歷程而言,則有不完美之嫌。家,是我們避風的港灣,是辛苦工作了一天,晚上回到那個唯一給我們留光照的房間,徹底放下疲憊而重新披掛整齊,在下一個太陽昇起的清晨,帶著滿腔昂揚鬥志,繼續前行拼搏的地方。有了家庭,人心就有了歸屬,前行的目標就愈發清晰。

三、家庭中的自由身。這是每一個人所迫切希望並擁有的理想狀態。人在舒適的環境中心情愉快,處事坦然,對個人甚至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員有百益而無一害。一個幸福的家庭離不開彼此的理解和包容,而相對環境舒適的家庭,都能以心靈感知事物,來自內心的美好的感觸會增加家庭的融洽度,良好的家庭氛圍不但有益於家人的共同成長,而且對未來人生規劃必然是成竹在胸。

綜上所述,每個人的一生擁有家庭和自由同等重要。要運用理性思維,生活中滿腔熱忱,工作上努力爭取,同時擁有家庭和自由並不矛盾,它們之間沒有主次之分,重要的是兩者能並駕齊驅才是贏得了人生的一把好牌!


心語FM


為什麼不能二者兼得呢?

人生來就是一種群居動物,家庭和睦是我們與人交往的基礎,如果連家人之間都不能好好的相處,那你又怎能好好的與別人相處?

古往今來,多少文人墨客都向往自由,有陶淵明“久在樊籠裡,復得返自然”,杜甫“怡然共攜手,恣意同遠步”,王安石“雲徐無心澹無滓,史君恬靜亦如此”……可是誰又能真正得到自由呢?自由如果做的事跟本能重合是不能叫自由的,自由是人特有的屬性,簡單地說是自制力,可謂擺脫本能束縛(或者叫擺脫自私的束縛)所體現出的自由意志--自由源自道德。這個定義來自康德。從這個定義就能很容易看出“人為什麼要追求自由”:這是人的本質,如果不去追求這種自由,那就跟動物沒兩樣。



a夢浮生


題主的預設家庭和自由這兩我都不選,如果非要把自由和家庭搭上關係捆綁在一起,那我選擇第三種:和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兩者兼顧。個人骨子裡其實是崇尚自由的,所以就不按題主的套路作答了。

.選擇和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可以家庭自由二者兼顧,可以倍增家庭幸福感又不失去自由,甚好!

其實這種想法在現實生活中算理想狀態,大多達不到。好在人是互補的,選擇具有共同興趣愛好的伴侶也是暖陽如初,幸福滿滿的。因為相互興趣愛好相似相同,會少了許多不必要的爭吵麻煩。如果具有共同價值觀,就更好了,根本不必擔心家庭和自由互懟。常常聽一鄰居抱怨,說和媳婦聊天說事就像雞同鴨講,兩個人根本說不到一塊,這就是毫無共同愛好興趣帶來的惡果。這樣的家庭,若是彼此在小氣一點,猜忌一些,哪有自由可言,估計雞毛蒜皮的事兒經常把倆腦袋搞炸。反之,就是截然不同的結果。所以擇友不能僅僅看外表的美麗漂亮,共同的愛好興趣對未來具有方方面面影響,家庭和諧,彼此幸福感決定性因素就是它。

選擇志同道合的人,是一生中自己的益友,良師。這樣的人作為伴侶,會更凸顯彼此靈犀,會更容易彼此相互瞭解,理解。若有事業,更可以是彼此事業上最好的助推器,因為了解,因為合二為一。和這樣的人在一起,都是海闊天空,都是心海愛海,還會害怕沒有自由嗎?所以我的看法:

決定家庭和自由的不是誰誰重要,而是主宰家庭與自由的人,人才是本質,核心!若是想找女朋友的友們千萬記得啊,不能僅僅只盯著外貌,還要看內涵!看特質,看興趣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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