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榆林:疫情防控期對中小微企業實行緩繳和減免社會保險

榆林:疫情防控期對中小微企業實行緩繳和減免社會保險

文化藝術網-文化藝術報訊(記者 劉燕郡)記者從2月28日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榆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疫情期間,按照省上專門安排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主要用於支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受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在復工復產以及用工、就業創業培訓等穩定崗位方面的支出。優先支持縣級鎮級創業中心,按每個鎮級創業中心10萬元、每個縣級創業中心20萬元的標準進行專項補助,為入孵中小微企業或創業個人減免水電費、房租、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和法務諮詢等。通過降低企業的運行成本,鼓勵企業最大限度保障企業困難人員的基本生活。

榆林市執行中省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政策,從2020年2月起對中小微企業免徵上述三項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從2020年2月起對大型企業上述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徵收,減半徵收期限不超過3個月。同時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通過減免和緩繳社會保險費切實減輕疫情對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影響。

對職工在受疫情影響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指導企業參照國家和我省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5%支付生活費,確保勞動關係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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