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禮也者,理也,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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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也者,理也”很好理解。就是每一個禮儀後邊都包含有道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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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也者,理也。

中華文明在五千年曆史的積澱中,最講究一個‘’禮‘’字與一‘’理‘’字了。‘’禮也者,理也‘’,禮就是合乎於道德理性的規定。《樂記》記載是這樣強調的即:‘’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意思說禮是不可撼動的,禮是不能替代的法則。

《左傳》文公十八年裡這樣記載:‘’先君周公制周禮曰‘則已觀德,德以處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則‘’是指法則、規範,指的就是禮。人若沒有德,也就沒有禮。德是抽象的,要使這個抽象的德進入你的本體之中,那就需要把這種道德的東西細分成很多的‘’則‘’,比如說要孝敬,要誠實,要有義,要懂理,要謙虛,要恭敬等等。

‘’德以處事‘’,是說我們處理每一件事情一定要用德來衡量。

‘’事以度功‘’既然開始做事,就要務求成功。

‘’ 功以食民‘’,事情成功之後,我們才能養活老百姓。

禮儀,可以將傳統文化中的道德轉換為一系列實實在在地規範,包括行為舉止、著裝打扮,待人接物等方方面面。禮與儀的結合,是德與規的結合,是君子內心的品德和修養的外在表現,是合理表達尊重的形式。得體、適度、大方、自然。

所以,也有‘’禮也者,履也。禮也者養也。‘’的說法。當然最高境界依然是-禮者,人道之極也。

以上贅述是本人對:‘’禮也者,理也。‘’的一點理解和體會,希望能給人們一點幫助,歡迎指正,以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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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也者,理也。”禮就是合於道德理性的規定。

《樂記》更是強調:"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禮是不能替代的法則。

《左傳》文公十八年記載,先君周公制周禮曰:“則以觀德,德以處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

“則”是指法則、規範,指的就是禮。人若沒有德,也就沒有禮。德是抽象的,要使這個抽象的東西進入你的本體之中,那就需要把這種道德的東西細分成很多的“則”,比方說要孝敬,要誠信,要有義,要懂禮,要謙虛,要恭敬等等。

"德以處事”,是說我們處理每件事情一定要用德。

“事以度功”,既然開始做事,就要務求成功。

“功以食民”,事情成功之後我們才能養活老百姓。

禮儀,可以將傳統文化中的德轉換為一系列實實在在地規範,包括行為舉止、著裝打扮、待人接物等方方面面。禮與儀的結合,是德與規的結合,是君子內心的品德和修養的外在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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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自古重禮,商周以降,禮儀規範就被專門記錄在一本書中,這就是《禮記》,禮是規範人們日常為行為的準則。合於禮儀的行為才合理。合理化的行為也被加以提練並符合禮儀。所以說,禮者理也。

禮是除法之外維護秩序最有為的工具,所以孔子提倡“克己復禮(周禮)”

延伸閱讀:

奇葩的周禮

1,開戰的禮儀

周代軍隊打仗都是講究遵守禮的,敵方軍隊未成列,沒準備好,自己是絕不能提前開戰的。宋襄公就是個典型。

《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司馬曰:‘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

2,子路死不免冠一一儒者的禮儀

《史記·仲尼弟子》:

石乞、壺黶(yǎn)攻子路,擊斷子路之纓。子路曰:“君子死而冠不免。”遂結纓而死。

石乞、壺靨攻擊子路,子路帽子的纓帶被割斷了。

子路知道自己此戰必死無疑,大聲說:“君子可以死,但帽子不能掉。”就在子路系帽子的時候,敵人殺死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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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也者,理也”:禮就是合於道德理性的規定!








中國當代書法史


所謂的“禮”就是形式主義,就是對形式的崇拜多於對內容的重視。富裕階層通過進行下層貧困階層無法理解的、對形式的崇拜來樹立自己的更高的地位和增加自己的神秘色彩,以達到加強階級統治的目的,他們崇拜的形式和崇拜過程就是“禮”。這是生產力落後時社會貧富分化的必然結果,“禮”就像一條界限,上面的是統治者,下面的是下層階級。“禮”是上層階級的綬帶,是“高貴”、“神秘”的標示,同時“禮”也是下層階級的枷鎖,是令下層重視內容的勞動者為之奇異、甚至崇拜的思想和行為枷鎖。“禮”的產生,使社會分裂,但不完全分離,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但隨生產力的發展,禮的維繫作用被社會巨大的物質需求給衝破了,因而禮就失去了社會主要維繫意識形態的地位,帶有物質強制性的法就取代了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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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也者”可簡單理解為言談舉止,行為得體,恭敬謙讓的人。“理也”,可理解為,道理,明理之意。這是告訴我們,在生活中我們與人相處,要懂得道德倫理,無論是對家人,長輩還是晚輩,或是朋友,同事和上下級,都應相互尊敬,對別人的尊敬,也是對自己的自重。立人處世,要明道而施禮,常懷恭敬謙卑之心!


後山說易


禮是什麼呢?就是對事物的治理.君子遇事必要使事物得到治理.治理國家,若沒有禮法,就好比盲人無人攙扶,不知去向。

所謂的“禮”就是形式主義,就是對形式的崇拜多於對內容的重視。富裕階層通過進行下層貧困階層無法理解的、對形式的崇拜來樹立自己的更高的地位和增加自己的神秘色彩,以達到加強階級統治的目的,他們崇拜的形式和崇拜過程就是“禮”。這是生產力落後時社會貧富分化的必然結果,“禮”就像一條界限,上面的是統治者,下面的是下層階級。“禮”是上層階級的綬帶,是“高貴”、“神秘”的標示,同時“禮”也是下層階級的枷鎖,是令下層重視內容的勞動者為之奇異、甚至崇拜的思想和行為枷鎖。“禮”的產生,使社會分裂,但不完全分離,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但隨生產力的發展,禮的維繫作用被社會巨大的物質需求給衝破了,因而禮就失去了社會主要維繫意識形態的地位,帶有物質強制性的法就取代了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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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應該成為理的外在表達形式,只有這樣,禮才會有意義,而不會流於形式。

理是禮的內涵,禮只有擁有了理的內涵,才會顯得真誠,有感染力,能夠協調好關係。

所以,人需要內存理於心,外行禮於行。如此這般,才能形神兼備,文質彬彬。

當人心中之道理確定、充實、自信的時候,自然更能夠結合所處環境的需要,而有一種讓人感覺有禮的表現。所以,真正的有禮,必然是發於內而達於外的。所以,也必然是自然的。

當一個人的外在表現合於理的時候,不必拘泥於形式,都可認為是有禮的表現。相反,如果一個人的表現不合於理,卻符合人們習慣的禮貌形式,這並不是有禮的表現。

所以,判斷是否有禮,當重實質,而非執著於形式。當然,如一個人確實有理,重視理,其必然會照顧他人的感受,從而採用他人更容易接受的表達方式,如此也就有了一種形式美,即是,在禮的層面有了完美的表現。

理是本,禮是末,人需要執本達末,而非本末倒置。及能夠在本上充實了,自然可以在末上有完美自然的表現。所以,禮的形式同樣能夠反映理的內容,如果外在之禮沒有做好,同樣說明了其內在之理沒有修養充實。


本然同在


不以身正德,反而以禮屈人之心,歪理,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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