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到庭不便 線上“開庭”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2月28日訊 近日,永泰縣人民法院通過“福建移動微法院平臺”成功調解一起子女撫養糾紛案件。該案原定於 2 月18日開庭審理,因受疫情影響,雙方當事人均表示不便到庭,希望改期審理。為及時保障當事人權益,承辦法官將現場開庭改為“線上調解”。

2017年5月,張某同李某按照農村習俗訂婚後便共同生活,後生育李某某。因雙方感情不和,張某帶李某某回孃家生活。在這期間,李某又同另一女子同居並生下一女。今年1月,張某訴至永泰法院,要求與李某解除婚約並判令李某某由張某撫養。

承辦法官瞭解到,當事雙方就解除婚約及李某某撫養等問題並無爭議,僅對撫養費支付標準及支付方式存在較大分歧。張某認為,李某每月至少應支付2000元作為李某某的撫養費,且要求李某一次性付清。李某則認為,自己每月工資收入僅七八千元,且另有一女需養育,只能每月支付500元撫養費。考慮張某無固定工作,獨自照顧孩子實屬不易,為儘快實現女方權益,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線上調解。

因雙方對撫養費問題爭議較大,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分別聯繫雙方當事人進一步釋明法律對撫養費給付標準、支付方式方法的規定,重點做被告李某的思想工作。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解除婚約後,李某某由張某撫養,李某每月支付撫養費1300元至李某某成年。

2月18日調解當天,法院將調解書按照雙方確認的送達地址寄發,至此案件圓滿辦結。

(本報記者 郭佳文 通訊員 力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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